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格列吡嗪控释片
格列吡嗪控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份是格列吡嗪。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0464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II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口服,需整片吞服,剂量因人而异,推荐每日早餐时(也可在其他认为方便的时候)服药一...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用本品治疗期间偶可出现低血糖,特别是身体衰弱和老年患者在过度的体力活动后、饮食不规律、饮用酒类、肾和(或)肝功能不全者。与其他磺酰脲类药相似,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腹胀、消化不良、腹泻、便秘和呕吐)、疼痛(如头痛、关节痛、肌痛)和虚弱、头晕、震颤、失眠、焦虑、出汗、瘙痒、多尿、鼻炎等。这些不良反应一般与剂量有关,减药后可消失。用磺脲类治疗的病人,偶伴有一过性的皮肤过敏性反应,而这种反应一般随治疗的继续可消失。此外,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本品。 尽管不知格列吡嗪是否通过人乳汁排泄,但已知某些磺脲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可能引起哺乳婴儿的低血糖,故应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服降糖药。如果停药,且单独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应考虑胰岛素治疗。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与年轻的健康受试者相比,老年糖尿病受试者单次服药后,格列吡嗪的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差异,但不能排除某些病人的较高敏感性。在多次服药后,老年人大约需要延长1至2天才能达到稳态血药浓度。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II型糖尿病。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格列吡嗪通过刺激胰腺释放胰岛素,显示急性降低血糖作用。该作用取决于胰岛上功能性β细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机制是胰腺外效应。格列吡嗪具有两种重要的胰腺外作用: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并降低肝糖生成。重要的是格列吡嗪通过对膳食的反应而刺激胰岛素分泌。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病人用药应遵医嘱,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必要时测定HbAIC,根据以上结果调整剂量,并注意饮食量和用药时间。  2、低血糖:所用磺脲类药物都可能产生严重低血糖。适当选择病人、剂量及指导对避免低血糖发生是很重要的。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影响格列吡嗪的分布,后者也可能减少糖生成能力,两者都能增加血糖反应的危险性。老人、虚弱的或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那些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患者对降糖药所致的低血糖反应特别敏感。在老人及那些服用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的病人中很难判断低血糖。剧烈或长时间运动后、热量摄取不足、饮酒或使用不只一种降糖药,都更可能发生低血糖。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肾脏和肝脏疾病:肾和(或)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格列吡嗪,其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动力学特性可能会受影响。假如这些人发生低血糖,需延长给药间隔,实行适当管理。  4、胃肠疾病:本品显著降低的胃肠滞留时间可能影响其药代动力学特性及其临床效果。  5、血糖失控:稳定的糖尿病病人发热、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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