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份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15H19N5·C7H6O2 分子量:391.47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1433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成人及6至l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1、成人 推荐成人偏头痛急性发作时本品首次给药剂量为5mg或10mg。10mg的药效可能会优于5mg,但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成人再次给药剂量 目前安慰剂对照研究尚未确定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第二次用药的剂量,如果偏头痛再次发作,可在首次给药2小时后再次用药,每24小时内用药剂量不应超过30mg。每30天内平均发作4次以上头痛者的用药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 2、6-17岁儿童患者的用药剂量 应根据儿童的体重调整用药剂量。推荐剂量:体重<40Kg(881b)者为5mg,体重≥40Kg (881b)者为10mg。 6-17岁儿童患者24小时内使用一次以上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 3、使用普萘洛尔患者的剂量调整 成人 同时使用普萘洛尔的成人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mg,24小时内用药不宜超过3次(即15mg)。 儿童患者 体重≥40Kg(881b)同时使用普萘洛尔的儿童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5mg(24小时内最大用药量为5mg)。体重<40Kg(881b)正在使用普萘洛尔治疗的儿童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1、本品禁用于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静息性心肌缺血)或者符合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变异型心绞痛)症状、体征的患者。另外,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亦不应接受本品治疗。 2、急性或间隔的缺血性发作(TIA)的忠者 3、末梢血管疾病(PVD) 4、局部缺血性肠疾病患者患者 5、因本品可能导致血压升高,故未经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6、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或二甲麦角新碱)等。 7、半身不遂或基底偏头痛患者禁用。 8、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9、对利扎曲普坦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成人及6至l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临床已有使用5-HT1受体激动剂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报告,但这些反应发生的机率非常小,且患者多伴有严重的冠状动脉疾病。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冠状动脉痉挛、暂时的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一项大于3700例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单次或多次服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疲劳无力、嗜睡、疼痛和压迫感、头晕,且与剂量有关。在一项长期的延续性研究中,患者被允许多次给药长达一年,4%(1525例中的59例)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退出试验。 下表列出了单次服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后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2%且与安慰剂组有显著性差异)。这些不良反应数据是在具有高度选择性人群中经过密切临床观察后获得的,实际临床应用或其他临床试验中,由于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的表述及治疗手段的差异,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会有所变化。 总的来说,患者对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有着良好的耐受性,绝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临床发现当给药次数增至每24小时三次时,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并不会升高,同时使用预防偏头痛的药物如普奈洛尔、口服避孕药或镇痛药不会改变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年龄和性别对不良反应亦无影响,种族对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影响暂无充足数据。 其它与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给药有关的不良反应:下面将给出临床应用中报道的不常见的不良反应。由于这些报告包括开放性试验中获得的数据,不能确定这些不良反应与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的相关性,且这些不良反应报告及描述不良反应的学术用语可能存在差异等,限制了对这些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定量评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通过使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的总人数(n=3716)和报告不良反应的患者总数计算出来的。数据列出的不良反应不包括以前已经列出的常见的或者几乎与药物无关的不良反应。这些反应按照身体系统和发生的概率前后排列,发生概率的定义如下:常见指发生率大于1/100,偶见指发生率在1/100和1/1000之间,罕见指发生率小于1/1000 l、一般的:偶见有寒战、对热敏感、面目浮肿、宿醉效应、腹胀,罕见有发热、体位效应、晕厥、水肿。 2、非典型感觉:常见冷感或热感。 3、心血管系统:常见心悸,偶见心动过速、四肢发冷、血压升高、心动过缓、心律不齐。罕见心绞痛。 4、消化系统:常见腹泻与呕吐,偶见消化不良、口渴、反酸、吞咽困难、便秘、胀气、舌部水肿,罕见厌食、食欲增大、胃炎、舌部麻痹、嗳气。 5、代谢系统:偶见脱水。 6、运动系统:偶见肌无力、肌肉僵直、肌肉痛、肌肉痛性痉挛、骨骼肌疼痛、关节痛、肌肉痉挛。 7、神经/精神:常见感觉迟钝、记忆力减退、兴奋和震颤。偶见神经过敏、眩晕、失眠、焦虑、抑郁、定向障碍、共济失调、构音障碍、思维混乱、多梦、步态异常、易怒、记忆障碍、情绪激动、感觉过敏。罕见感觉迟钝、人格解体、运动不能/运动迟缓、恐惧、痉挛、嗜睡、反射减弱。 8、呼吸系统:常见呼吸困难,偶见咽炎、鼻炎、鼻充血、咽干、上呼吸道感染、呵欠、鼻干、鼻衄、鼻窦炎,罕见咳嗽、呃逆、声音嘶哑、流涕、喷嚏、呼吸急促、咽部水肿。 9、特异感官:偶见视力模糊、耳呜、眼干、眼睛灼热、眼痛、眼睛不适、耳痛、撕裂感,罕见听觉过敏、嗅觉失真、畏光、幻视、眼痒、眼部肿胀。 10、皮肤组织:常见脸红,偶见出汗、瘙痒、皮疹、荨麻疹,罕见红斑、痤疮、光过敏。 11、泌尿生殖系统:常见热潮红,偶见尿频、多尿、月经紊乱,罕见排尿困难。 6-17岁儿童患者 临床对照试验中儿童患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国外一项评估MAXALT-MLT(默克公司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口腔崩解片商品名,下同)治疗偏头痛急性发作不良事件的临床对照试验中,共包括1382例6-17岁的儿童患者。其中,977人(72%)至少服用了一个剂量的MAXALT-MLT和/或安慰剂。儿童偏头痛急性发作临床试验中,MAXALT组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近,儿童患者不良事件的种类与成人相近。 儿童患者服用MAXALT-MLT的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以下为少见不良事件,因为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数据的来源包括开放性试验,其因果关系并不完全可信。而且,不良反应报告的要求和描述不良事件的术语不相同,这会影响不良事件发生率报告的准确性。 6-17岁儿童不良事件发生率即为用药后发生不良事件的人数与使用MAXALT-MLT总人数(N=1068)的比值。所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均≥1%,或者有理由认为该不良事件的发生与用药有关。报告进一步按照系统进行了细化,并按照发生率的大小依次降序排列。发生率>1%者为常见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1‰者为不常见的不良事件;发生率<1‰者则为罕见的不良事件。 全身性:常见——疲劳 耳和迷路障碍:不常见——听力减退 消化系统:常见——腹部不适. 神经系统障碍:不常见——协调功能异常、注意障碍、晕厥前期表现 精神障碍:不常见——幻觉 上市后用药经验 下面列举了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和各种监测系统自发报告的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这些具有代表性的不良反应报道来源于利扎曲普坦的国内外应用,除了在不良反应一节中已经列举的同时也包括那些一般的无需详述的不良反应。由于报告中列举的不良反应事件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上市后临床应用的自发报告,所以不能确定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及其与利扎曲普坦的相关性。 l、心血管系统: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周围血管缺血。 2、脑血管病:卒中。 3、神经/精神:5-羟色胺综合症,癫痫。 4、特异感官:味觉异常。 5、一般:过敏反应,过敏性/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如面部水肿,舌肿胀,咽部水肿),哮喘,中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症。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变异性心绞痛:由于5-HT1B/1D受体激动剂有导致冠状动脉痉挛的可能性,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发生心肌缺血和/或心肌梗死及其他心脏疾病的危险。对于存在局部缺血、血管痉挛等冠心病风险因素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如确实需要使用,应在医生的监护之下进行,首次使用时应同时进行心电图的监测及心血管功能的评价。对于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建议定期进行心血管功能评价。 2、心律不齐:有服用5-HT1受体激动剂几小时后发生威胁生命的心率紊乱包括心室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导致死亡的报道。如果这些症状发生应立即停药。 3、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胸腔、喉咙、颈部或颚部紧缩感压迫感等症状,对出现此症状的患者应排除冠心病和变异型心绞痛后方可再次给药。 4、脑血管疾病:应用5-HT1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脑血管不良反应,包括: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卒中甚至死亡。患者多数误以为自己的症状为偏头痛,从而导致了不良反应的发生。偏头痛会增加患者同时发生脑血管疾病的可能性。脑血管疾病发生时,请立即停止用药。 5、其他血管痉挛反应:5-HT1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非冠状血管痉挛反应,如外周血管缺血性疾病,胃肠道血管缺血性疾病和梗塞(伴随腹痛和出血性腹泻)、脾梗塞和雷诺氏综合征。服用本品发生这种非冠状血管痉挛反应后,再次给药前需排除发生血管痉挛的可能。 6、药物使用过度的头痛:过度使用急性偏头痛药物(比如麦角胺,曲普坦,类罂粟碱或者联合给药,每月给药10天甚至10天以上)可以导致头痛更剧烈。药物使用过度的头痛可以表现为偏头痛样的每天头痛,或者偏头痛的发作频率会显著增加。戒毒和戒毒治疗(经常会有短暂的头痛加剧)包括戒除过量使用药物,对患者来说是必要的。 7、5-羟色胺综合症:曲普坦类药物能引起5-羟色胺综合症,特别是在联合使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或5-羟色胺与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或三环抗抑郁剂(TCAs),和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时。5-羟色胺综合症可能引起的症状包括精神状态改变(如激动,幻觉,昏迷),自律神经失调(如心动过速,血压不稳定,体温过高),神经肌肉异常(如反射亢进,不协调)和/或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上述症状可以在给予一个新的或者更大的剂量的血清素药物后在几分钟到几小时内发生。如果有上述5-羟色胺综合症的迹象要立即停止用药。 8、血压增高:5-HT1受体激动剂会显著升高患者的血压,包括高血压危象在内的不良反应已经有所报道,且不管患者是否患有高血压,但这种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较低。本品禁用于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9、其他:本品仅用于已经确诊的偏头痛患者,若病人对本品的首次给药没行反应,再次给药前应进行偏头痛的重新诊断。 肾功能损害正在透析的患者、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若患者同时服用可能改变利扎曲普坦吸收、代谢或排泄的药物,使用本品时应加强监测。 本品的化学特性能与黑色素结合并有向含黑色素的组织(如眼睛)蓄积的可能,引起组织中毒,故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监测可能对眼睛的损害。 本品对于丛集性头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