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腺苷
腺苷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分为腺苷。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远大诺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1100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腺苷不能转复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为窦性心律,但房室传导的减慢有助于诊断心房活动。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腺苷注射液: 快速静脉注射(1-2秒内完成),成人初始剂量3mg,第二次给药剂量6mg,第三次给药剂量12mg每次间隔1-2分钟,若出现高度房室阻滞不得再增加剂量。本品仅限于医院使用。当QRS波增宽的心动过速发生时,用腺苷较为安全,因为如果是室上速,则腺苷有效,如果是室速,腺苷虽然无效,但不会引起明显的血流动力学障碍。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腺苷在下列患者中禁止使用:—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使用人工起搏器的病人除外)。—病态窦房结综合症(使用人工起搏器的病人除外)—已知或估计有支气管狭窄或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的患者(例如哮喘);—已知对腺苷有超敏反应的患者。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腺苷不能转复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为窦性心律,但房室传导的减慢有助于诊断心房活动。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面部潮红,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胸部紧压感,恶心和头晕等较常见。较罕见的不良反应有不适感,出汗,心悸,过度换气,头部压迫感,焦虑,视力模糊,烧灼感,心动过缓,心脏停搏,胸痛,头痛,眩晕,手臂沉重感,手臂、背部、颈部疼痛,金属味等,这些不良反应呈轻度,持续时间短(常短于1分钟),并且病人通常能很好耐受,严重心动过缓曾有报告,并且有些病人需要临时起搏。在转复为正常的窦性心律时,心电图可出现室性早搏,房性早搏,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漏跳,窦性停搏和/或房室传导阻滞。诱发的心动过缓可引起心室应激性异常,包括心室颤动和扭转性室速。这就证明推荐的剂量和给药方法是合理的。腺苷的作用不被阿托品阻断。曾有一例颅内压增高恶化的病历报告。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房颤、房扑及有旁路传导的病人可能增加异常旁路的下行传导。由于可能有引起尖端扭转性室速的危险,对QT期间延长的病人,不管是先天性,药物引起的或代谢性的,应慎用腺苷。慢性阻塞性肺疾患,腺苷可能促使或加重支气管痉挛。 2、特别警告:由于在室上性心动过速转复为窦性心律时可出现暂时的电生理现象,故必须在医院心电监护下给药。由于外源性腺苷既不在肾脏,也不在肝脏降解,故腺苷的作用不受肝或肾功能不全的影响。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除非特殊需要,应慎用腺苷。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除非特殊需要,应慎用腺苷。 5、老年用药:可以使用,其余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6、药物过量:无过量的病例报告。由于腺苷在血液中的半衰期很短,故其任何作用的持续时间都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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