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00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钡(Ⅱ型)干混悬剂
硫酸钡(Ⅱ型)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钡(II型)。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武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130213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食道、胃、十二指肠、小肠、结肠的单、双对比造影检查。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将本品加水调成所需浓度后使用。通常采用的引入方式有口服、小肠灌肠和结肠等。 1、食道检查 口服钡剂[浓度60%-250%(w/v)]15-60ml,可立即观察食道及其蠕动情况;在服钡剂前,先服产气药物,可作食道双对比检查。 2、胃及十二指肠双对比检查:禁食6小时以上,口服产气药物,待胃内产生CO2气体300-500ml后,可先口服钡剂200%-250%(w/v),粘度150-300毫帕秒]70-100ml,令病人翻转数圈,让钡剂均匀涂布于胃粘膜即可,如有必要可再加服150ml的钡剂;如在造影检查前20分钟,给病人使用低张药物(台注射山莨菪碱,或口服阿托品等),并口服清胃酶清洗胃液,再行双对比检查,胃粘膜表面结构可更清晰显示。 3、胃肠单对比随访检查:禁食6小时以上,口服浓度40%-120%(w/v)钡剂240-480ml后可方即观察胃与十二指肠的形态及蠕动情况;15-30分钟后或观察小肠的形态及蠕动情况;1个半小时后可观察到所有小肠的形态及蠕动情况:2-6个小时后可观察回盲区和右半大肠。 4、小肠灌肠检查:禁食8-12小时,将浓度30%-80%(w/v)的钡剂800-2400ml经特制导管直接导入十二指肠或近段空肠,行逐段小肠检查,如有必要可不进行单对比检查而直接行双对比检查。 5、结肠灌肠检查:检查前1-3天进流质或半流质饮食,必要时用适量泻剂,并于检查前1-2小时清洁肠道。经肛门插管入结肠,注入造影剂充盈整个大肠进行造影,注入浓度20%-60%(w/v)钡剂后,进行透视和摄片,为单对比造影;然后排出大部分钡剂,再注入气充盈大肠,为双对比造影。行直接大肠双对比造影时,先通过导管注入浓度60%-80%(w/v)钡剂150-300ml,转动体位并注入气体,在注入造影剂之前,肌肉或静脉注射高血糖素(G1ucagon)或山莨菪碱之类低张药。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做口服胃肠道检查: 1、 急性胃肠穿孔。 2、 食管气管瘘和可疑先天性食管闭锁。 3、 近期内食管静脉破裂大出血。 4、 结肠梗阻。 5、 咽麻痹。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食道、胃、十二指肠、小肠、结肠的单、双对比造影检查。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口服钡剂可能引起恶心、便秘、腹泻等症状;使用不当也可发生肠穿孔,继而发生腹膜炎、粘连、肉芽肿,严重者也可致死。钡剂大量进入肺后,可造成机械刺激和炎症反应,早期引起异物巨细胞、上皮样细胞和单核细胞浸润,以后在沉积的钡盐周围发生纤维化,形成钡结节。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硫酸钡必须严格按药典规定检查,不得含有或溶性钡盐。 2、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做口服胃肠道检查: (1)急性胃肠穿孔。 (2)食管气管瘘和可疑先天性食管闭锁。 (3)近期内食管静脉破裂大出血。 (4)结肠梗阻。 (5)咽麻痹。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做口服胃肠道检查: (1)急性胃、十二指肠出血。 (2)小肠梗阻。 (3)习惯性便秘。 4、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做结肠灌肠检查: (1)结肠梗阻。 (2)习惯性便秘。 (3)巨结肠。 (4)重症溃疡性结肠炎。 (5)结肠套叠。 5、做过结肠活体病理检查后1-2周方可进行钡剂灌肠,以免发生结肠穿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尚缺乏资料。 7、儿童用药: (1)食道造影:用少量调成糊状吞服。 (2)胃肠造影:用本品100-200g加水200-500ml调匀服用。 (3)钡灌肠:用本品200g加水1000ml调匀灌肠。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本品作钡灌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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