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霉素胶囊
氯霉素胶囊

氯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氯霉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2592

生产企业: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霉素胶囊
氯霉素胶囊
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
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唑吡坦。

生产企业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2592

国药准字H200449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治疗偶发性,暂时性,慢性失眠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本品口服给药1.剂量(1)应用本品治疗通常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不得超过最大治疗剂量。(2)成人常用剂量:10mg/片/日。(3)本品应在临睡前或上床后服用。(4)老年患者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应减半即为5mg。(5)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6)由于缺乏相应的临床研究资料,本品不应用于儿童。(7)根据患者的症状,本品可连续使用或按需使用。2.治疗持续时间:(1)本品的治疗时间应尽可能短,最短为数天,最长不超过4周,包括逐渐减量期(见【注意事项】)。(2)应建议患者按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下下列情况应禁忌使用本品:1.对唑吡坦或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时。2.严重呼吸功能不全。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4.严重、急性或慢性肝功能不全(有肝性脑病风险)。5.肌无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1)有关唑吡坦的动物实验没有证明有任何致畸作用。关于在妊娠头三个月期间的唑吡坦暴露方面,当前获得的临床数据尚不充分。(2)通过相关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的类推,我们认为:如果在妊娠中三个月和末三个月应用了高剂量的唑吡坦,那么胎儿主动运动可能会出现减少,胎儿的心率变异性可能出现减低。如果在妊娠即将结束时应用了苯二氮卓类药物(即使在低剂量下),那么可能引起新生儿的药物浸渍征象,比如轴向张力减退和吮吸困难,这些症状可以导致新生儿体重增加缓慢。这些征象是可逆的,但是可能持续1

成分

本品用于: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治疗偶发性,暂时性,慢性失眠症

药理作用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本品为一催眠剂,通过选择性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wl-受体亚型的结合,产生药理作用。本品注剂量时,能缩短入睡时间,延长睡眠时间;在较大剂量时,第2相睡眠、慢波睡眠时间算这,REM睡眠时间缩短。据文献报道,酒石酸唑唑吡坦吸收快,起效迅速。口服生物利用度为70%,且在治疗剂量范围内显示线性动力学,口服后0.3-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消除斗衰期,平均为2.4小时,作用可维持6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5%±0.1%.肝的首过效应为35%.重复服药不改变蛋白结合率,表明本品与其代谢物对结合部位缺乏竞争。成人的表观分

注意事项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2)应建议患者按下列方法接受治疗:对偶发性失眠(例如旅行期间),治疗2-5天。对暂时性失眠(例如烦恼期间),治疗2-3周。(3)很短期治疗的患者无需逐渐停药。(4)某些患者的服药时间可能需要超过4周,但必须首先对患者的情况进行谨慎和认真的评估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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