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新鱼腥草素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914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新鱼腥草素钠。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914

国药准字H201433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肌内注射:一次8mg,一日2次(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2mg/ml后肌内注射)。 2、静脉滴注:一次16-2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或遵医嘱。

。主要来自国外儿童研究数据,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尚无3岁以下儿童...

副作用

对本品种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表明本药存在生殖毒性(见毒理研究的生殖毒性部分)。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伊马替尼的资料,对胎儿可能的毒性目前不详。除非确有必要,否则妊娠期间不宜应用。如妊娠期间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必须告知其对胎儿可能的危害。育龄期妇女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期间应建议其同时进行有效的避孕。 哺乳: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能分泌入人的乳汁中。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在乳汁血浆中的浓度比分别为0.5和0.9,说明代谢物进入乳汁中的比例更高。根据伊马替尼和其代谢产物合并浓度以及婴儿每日乳汁的最大摄入量,婴儿

成分

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  -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药理作用

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较少,临床应用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注射后头晕等。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可能的过敏反应。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4、请放置在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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