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新鱼腥草素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914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新鱼腥草素钠。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914

国药准字H200681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肌内注射:一次8mg,一日2次(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2mg/ml后肌内注射)。 2、静脉滴注:一次16-2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或遵医嘱。

静脉注射。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对本品种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药理作用

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较少,临床应用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注射后头晕等。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脏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可能的过敏反应。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4、请放置在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未提供此方面用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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