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丸
通用名称:清肺抑火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002
生产企业: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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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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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02 |
国药准字H37021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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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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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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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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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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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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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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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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