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库溴铵注射液
通用名称:罗库溴铵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95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库溴铵。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加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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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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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95 |
国药准字H201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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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1、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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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在8-25℃保存8周,一旦从冰箱中取出后,不推荐重新放入冰箱。 2、给药方法:本品需要通过静脉给予,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 3、剂量:剂量和其他肌松药一样,罗库溴铵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在确定用药剂量时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麻醉方法、手术时间、镇静方法和机械通气的时间,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况等。建议采用适当的肌松监测技术,以评定肌松深度和恢复状况。 (2)吸入麻醉药确可增强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然而临床上这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只有当吸入麻醉药在组织中浓度达到产生该作用所需浓度时才具有临床意义。因此,在吸入麻醉下长时间手术(超过1小时)时,罗库溴铵应减小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减慢输注速率。(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3)在成年病人中下列剂量推荐可作为通用的指南,用于气管插管和各种长短不同的手术肌松临床应用。 4、外科手术: (1)气管插管:常规麻醉中罗库溴铵的标准插管剂量为0.6mg/kg,60秒内在几乎所有病人中可提供满意的插管条件。 (2)维持剂量:罗库溴铵推荐的维持剂量为0.15mg/kg,在长时间吸入麻醉病人可适当减少至0.075-0.1mg/kg。最好在肌肉颤搐恢复至对照值的25%或对4个成串刺激具有2-3个反应时给予维持剂量。 (3)连续输注:若连续输注罗库溴铵,建议先静注负荷剂量0.6mg/kg,当肌松开始恢复时再行连续输注。适当调整输注速率,使肌肉颤搐高度维持在对照的10%左右或维持于对4个成串刺激保持1-2个反应。在成人静脉麻醉下,维持该水平肌松时的滴注速率范围为5-10μg/kg/min,吸入麻醉下5-6μg/kg/min。由于输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异,输注给药时建议采用连续监测肌松。 (4)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的剂量: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在常规麻醉期间气管插管的标准剂量为0.6mg/kg。无论采取何种麻醉方法,推荐用于这些病人的维持剂量均为0.075-0.1mg/kg,滴注速率为5-6μg/kg/min。(请参看连续输注)。 (5)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剂量:当体重超重和肥胖病人(指病人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更重者)应用罗库溴铵时,其剂量应考虑肌肉组织的成份并适当减少剂量。 (6)儿童剂量:罗库溴铵静脉给药,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氟烷麻醉下儿童(1-14岁)和婴儿(1-12月)对罗库溴铵的敏感性与成人相似。婴儿和儿童的起效较成人快,临床作用时间儿童较成人短。尚无充分的资料足以推荐将该药用于新生儿(0-1月)。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替加环素: 1、剂量和用法: (1)成人用药:静脉滴注,推荐的给药方案为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替加环素的静脉滴注时间应该每12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约30-60min。替加环素用于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的推荐疗程为5-14天。治疗疗程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部位、患者的临床和细菌学进展情况而定。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替加环索的剂量应调整为100mg,然后每12小时25mg。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谨慎用药并监测治疗反应。肾功能损害或接受血液透析患者无需对替加环素进行剂量调整。 (2)儿童用药:8岁及以上儿童患者:替加环素仅限于治疗其它抗生素不适用的复杂感染,并需经过有经验的临床医生讨论后方可使用,建议参考以下剂量: ①8-11岁儿童患者应每12小时静脉输注1.2mg/kg替加环素,最大剂量为每12小时输注50mg替加环素。疗程5-14天。 ②12-17岁儿童患者应每12小时输注50mg替加环素。疗程5-14天。推荐的儿童剂量是基于药代动力学研究中观察到的暴露量,该研究中纳入了少量儿童患者。在儿童患者中,替加环素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 (3)8岁以下儿童:尚未建立8岁以下儿童使用替加环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缺乏数据。由于本品会造成牙齿变色,8岁以下儿童禁用替加环素。 2、药品配制与处理: (1)本品每瓶应该以5.3ml0.9%氯化钠注射液(USP)、5%葡萄糖注射液(USP)或者乳酸林格氏注射液(USP)进行配制,配制的替加环素溶液浓度为10mg/ml。(注:每瓶超量6%,因此5ml的配制溶液相当于50mg药物。)轻晃药瓶直至药物溶解。复溶溶液必须转移并进一步稀释,以供静脉输注。从药瓶中抽取5ml溶液加入含100ml液体的静脉输液袋(100mg剂量配制2瓶,50mg剂量配制1瓶)。静脉输液袋中药物的最高浓度应为1mg/ml。配制的溶液颜色应呈黄色至橙色,如果不是,应将此溶液丢弃。注射用药物在给药之前应该肉眼检查是否存在不溶性微粒和变色(如绿色或黑色)。本品复溶后可在室温(不超过25ºC)下贮藏达24小时(包括在本品小瓶包装中贮藏达6小时后在静脉输液袋袋中贮藏可达18小时)。一旦复溶后贮藏温度超过25ºC,替加环素应立即被使用。相应地若以0.9%氯化钠注射液(USP)或5%葡萄糖注射液(USP)复溶后应立即转移至静脉输液袋,在2-8冷藏条件下可贮藏48小时。 (2)本品可通过专用输液管或Y型管静脉给药。如果同一输液管连续用于输注多种药物,应该在输注本品前后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USP)或5%葡萄糖注射液(USP)冲洗管线。经共用管线给药应该使用与替加环素及其它任何药物相容的注射溶液。 3、相容性: (1)相容的静脉输注溶液包括0.9%氯化钠注射液(USP)、5%葡萄糖注射液(USP)和乳酸林格氏注射液(USP)。 (2)当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USP)或5%葡萄糖注射液(USP)通过Y型管给药时,本品与下列药物或稀释液相容:阿米卡星、多巴酚丁胺、盐酸多巴胺、庆大霉素、氟哌啶醇、乳酸林格氏溶液、盐酸利多卡因、甲氧氯普胺、吗啡、去甲肾上腺素、哌拉西林/三唑巴坦(EDTA制剂)、氯化钾、异丙酚、盐酸雷尼替丁、茶碱和妥布霉素。 4、不相容性:下列药物不应通过同一Y型管与替加环素同时给药:两性霉素B、两性霉素B脂质体复合物、地西泮、艾美拉唑和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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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罗库溴铵或溴离子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反应者。 |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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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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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1、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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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ADRs)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反应、生命体征的改变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延长。上市后监测期间最常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是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以及相关的症状。 2、不常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2)血管异常:低血压。 (3)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药物无效、药物疗效/治疗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治疗作用升高、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4)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神经肌肉阻滞时间延长、麻醉复苏延迟。 3、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性休克、类速发过敏性休克。 (2)神经系统异常:松弛性瘫痪。 (3)血管异常:循环衰竭和休克、潮红。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痉挛。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疹、红斑疹。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无力、类固醇肌病。 (7)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面部水肿、恶性高热。 (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麻醉中的气道并发症。 4、速发过敏反应(速发/类速发过敏反应): (1)尽管非常罕见,但已有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发生严重速发过敏反应的病例报道。速发过敏类速发过敏反应包括:如支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如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休克)、和皮肤改变(如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性的。鉴于这些反应可能的严重性,临床医生应当始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众所周知,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能诱发局部和全身的组胺释放。因此当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时时注意到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瘙痒和红斑和/或发生全身类组胺(类速发过敏)反应(参见上面速发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快速静注本品0.3-0.9mg/kg后,平均血浆组胺水平可见轻微增高。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延长: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延长,超过了临床所需的作用时间。这种情况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从骨骼肌无力到因长时间骨骼肌的深度麻痹而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暂停。 6、肌病:已有在ICU中联合使用各种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与皮质类固醇后发生肌病的报告。 7、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已有报告在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期间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尤其是在患者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特别是使用异丙酚进行诱导时。临床研究中,用异丙酚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16%的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用芬太尼与硫喷妥钠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不足0.5%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 |
文献资料介绍的注射用替加环素的不良反应如下: 1、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研究是在各种条件下进行的,一种药物临床研究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种药物临床研究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而且也不能反映实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在多个临床研究中,共有2514例患者接受了替加环素治疗,其中7%患者因治疗中出现不良反应而中止替加环素治疗,而所有对照组患者中6%因治疗中出现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 (1)万古霉素/氨曲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左氧氟沙星和利奈唑胺。 (2)替加环素治疗组患者的LFT异常情况更常见于治疗期后,而对照组患者更常见于治疗中。对全部13个设有对照组的III期和IV期临床研究进行分析,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死亡率为4.0%(150/3788),接受对照抗生素的死亡率为3.0%(110/3646)。在对这些研究的汇总分析中,基于按研究权重分层的随机效应模型,替加环素和对照药物之间校正后的全因死亡率风险差异为0.6%(95%CI0.1,1.2)。导致这种不平衡的原因未明,一般而言,死亡是感染或基础疾病的恶化或并发症的结果。 (3)CAP=社区获得性肺炎;cIAI=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SSSI=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HAP=医院获得性肺炎;VAP=呼吸机相关性肺炎;RP=耐药菌;DFI=糖尿病足感染. ①替加环素治疗组和对照药治疗组中患者死亡百分比的差异。采用不伴有连续性校正的正态近似法计算各种感染类型的95%CI。 ②校正的总体(基于按研究权重分层的随机效应模型)风险差异及相应的95%CI。 2、这些为医院获得性肺炎(HAP)人群中的亚组。 注:临床试验包括300、305、900(cSSSI),301、306、315、316、400(cIAI),308和313(CAP),311(HAP),307【在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或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VRE)感染患者中进行的革兰氏阳性耐药菌试验】和319(伴或不伴骨髓炎的糖尿病足感染)。 (1)在对照临床研究中,替加环素治疗组患者感染相关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较对照组高,分别为7%和6%。替加环素治疗组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较对照组高,分别为2%和1%。因为治疗组间此亚组患者存在基线差异,所以结果与治疗的关系不能明确。 (2)治疗中出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通常发生于治疗的第1-2天。大多数与替加环素和对照药物相关的恶心及呕吐的严重程度为轻至中度。替加环素治疗组患者恶心的发生率为26%(轻度占17%,中度占8%,重度占1%),呕吐的发生率为18%(轻度占11%,中度占6%,重度占1%)。 (3)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cSSSI)患者中,替加环素治疗组和万古霉素/氨曲南治疗组恶心的发生率分别为35%和9%,呕吐的发生率分别为20%和4%。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IAI)患者中,替加环素治疗组和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组恶心的发生率分别为25%和21%,呕吐的发生率分别为20%和15%。社区获得性细菌性肺炎(CABP)患者中,替加环素治疗组和左氧氟沙星治疗组恶心的发生率分别为24%和8%,呕吐的发生率分别为16%和6%。 (4)替加环素治疗组与中止治疗相关的最常见原因为恶心(1%)和呕吐(1%)。对照组与中止治疗相关的最常见不良事件为恶心(<1%)。 3、下列不良反应在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临床试验患者中并不常见(<2%): (1)全身性不良事件:注射部位炎症,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感染性休克,过敏反应,寒战,注射部位水肿,注射部位静脉炎。 (2)心血管系统:血栓性静脉炎。 (3)消化系统:食欲减退,黄疸,排便异常。 (4)代谢/营养系统:肌酐水平升高,低钙血症,低血糖症,低钠血症,血清AST和ALT升高。 (5)神经系统:嗜睡。 (6)特殊感觉:味觉倒错。 (7)血液淋巴系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升高,血小板减少。 (8)皮肤及其附属结构:瘙痒。泌尿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阴道炎,白带。 4、上市后经验: 下述为替加环素上市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由于这些不良反应属于自发性报告,而且人群数量难以确定,所以不太可能可靠地评估它们的发生率,或者建立与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1)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 (2)急性胰腺炎。 (3)肝脏胆汁瘀积和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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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要适当的麻醉:本品已知对意识、痛阈值或大脑功能活动无影响。因此,给予本品的同时必须适当给予麻醉或镇静药物。 2、合理给药和监测:谨慎调整本品剂量,建议给予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临床医生使用外周神经刺激仪等,且如果给予追加剂量,进行监测以减少药物过量引起的并发症。 3、呼吸肌麻痹:由于罗库溴铵可引起呼吸肌麻痹,使用此药的病人必须采用人工呼吸支持,直至病人的自主呼吸充分恢复。同使用所有肌松药的作用一样,预计插管的可能困难十分重要,特别是将此肌松药用于快速诱导麻醉时。 4、残余箭毒化: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已报告本品存在残余箭毒化作用。为了防止残余箭毒化作用造成并发症,建议确保患者的神经肌肉阻滞功能充分恢复后再行拔管。老年患者(65岁或以上)发生残余神经肌肉阻滞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导致术后拔管后发生残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药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没有按照标准临床操作实施麻醉,应考虑使用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经肌肉阻滞拮抗剂,尤其是在更容易发生残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5、速发过敏反应:使用肌松药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该做好防治此类反应的准备。由于有肌松药的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应做好发生该反应的治疗准备,特别是既往对肌松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例要给予特别注意。罗库溴铵剂量超过每公斤体重0.9mg时,可增加心率。该作用可能抵消其他麻醉药或迷走刺激所致的心动过缓。 6、在重症监护病房中的长期使用: (1)尚未研究本品在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长期使用情况。如同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长期给药期间,本品可能形成明显的耐药性。虽然不清楚这种耐药的形成机制,但受体上调可能是一种促进因素。强烈建议,在给药和恢复期间,利用神经刺激仪,连续监测神经肌肉传递。如果对神经刺激无明确反应(四个成串刺激一次颤搐),不应给予追加剂量的本品或任何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尝试断开长期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患者的通气设备初期,可能发现长时间的肌肉麻痹和骨骼肌无力。 (2)据报道,在ICU中单独或与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期使用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时,患者出现肌病。因此,对于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尽可能限制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使用时间,且仅根据处方医师的意见,在药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7、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由于本品是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因此对于能走动的患者来说,全麻后应采取常规的预防性措施。 8、下列情况可能影响罗库溴铵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 (1)肝脏和/或胆道疾病以及肾功能衰竭:由于罗库溴铵自尿和胆汁排泄,因此对临床明显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的病人应用罗库溴铵应慎重。该类病人采用罗库溴铵0.6mg/kg的剂量时,药物作用时效可延长。 (2)循环时间延长:有循环时间延长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老年人及浮肿,可致分布容积增大,使起效时间减慢。 (3)神经肌肉疾病: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在患有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后的病人,由于其对肌松药的反应明显改变,而且其改变程度和方向变化很大,应用罗库溴铵时应特别慎重。患有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Eaton-Lambert)病人中,应用小剂量罗库溴铵便可能产生很强的作用,应用时应根据反应调整剂量。 (4)低温:低温条件下手术时,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增强,时效延长。 (5)肥胖: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当按实际体重计算用药剂量时,罗库溴铵在肥胖病人的作用时效延长,自主呼吸恢复延迟。 (6)烧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极化肌松剂作用的耐药现象。建议依据病人的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9、增强罗库溴铵作用的情况包括:低血钾(如严重呕吐、腹泻及糖尿病治疗后),高镁血症、低钙血症(大量输血后)、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及恶病质等。因此,应尽可能纠正严重电解质紊乱、血pH值改变或脱水等。 10、耐药: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与骨骼肌乙酰胆碱受体上调一致,与废用性萎缩、去神经支配和直接肌肉损伤有关。有时在闹性麻痹患者中对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也可能与受体上调有关。当对这些患者给予本品时,神经肌肉阻阻滞的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由于对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产生了耐药,给药次数可能会更高。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足够资料来评估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至今也无足够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来来提示此类副作用的证据。对妊娠妇女,罗库溴铵的适用应由经主治医师权衡利弊后才可决定。 (2)由于镁盐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因此,对接受镁盐治疗妊毒症的病人进行残余肌松的拮抗可能是作用不满意或受到抑制,所以这些病人的罗库溴铵用量应减少,并依据颤抽反应进行剂量滴定。 (3)在哺乳期的大白鼠乳汁中发现罗库溴铵的浓度不明显,尚无人类哺乳期间使用罗库溴铵的资料,故只有经主治医师认为利大于弊时,才可在哺乳妇女中应用罗库溴铵。 12、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3、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过呈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超过手术和麻醉所需的时间。主要治疗方法是继续维持气道通畅、控制通气并充分镇静,直到确保恢复正常的神经肌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逆转神经肌肉阻滞的选择: (1)在成年人中,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可以用于深度阻滞的逆转,推荐使用剂呈取决于需拮抗的神经肌肉阻滞的水平。深度阻滞发生时的推荐剂茧为4mg/kg。给予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后,应密切监测患者至确保神经肌肉功能的持续恢复。 (2)—旦观察到神经肌肉功能恢复的迹象,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与适当的抗胆碱药或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将有助于进一步恢复。若乙酰胆破酯酶抑制剂未能逆转本品的残余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则须继续给予呼吸支持直至患者自主呼吸恢复。重复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危险。神经肌肉阻滞的逆转:在证实神经肌肉功能部分自然恢复后,方可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建议使用神经刺激仪记录恢复情况。动物研究显示给予累积750倍ED90量(135mg/kg罗库溴铵)以下时,未见有严重心血管功能抑制甚或导致心脏衰竭的报道。 |
1、警告: (1)全因死亡率: ①III期和IV期临床研究发现,与对照药组相比,替加环素组患者全因死亡率升高。在全部13个设有对照组的III期和IV期临床研究中,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死亡率为4.0%(150/3788),对照组的死亡率为3.0%(110/3646)。 ②在对这些研究的汇合分析中,基于按研究权重分层的随机效应模型,替加环素和对照药物之间校正后的全因死亡率风险差异为0.6%(95%CI0.1,1.2)。导致这种升高的原因不明。选择治疗药物时应考虑到这种全因死亡率的升高(见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2)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包括替加环素)都曾报道有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并且可危及生命。替加环素在结构上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相似,因此,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慎用替加环素。 (3)肝脏效应: ①在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中,可观察到总胆红素浓度、凝血酶原时间及转氨酶类升高的情况。有发7生严重的肝功能不全和肝功能衰竭的个案报道。其中的一些患者同时服用了多种药物。 ②应监测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防止肝功能继续恶化并评价替加环素治疗的风险和利益。这些不良事件可能在停药后发生。 ③治疗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时出现死亡率不平衡及低治愈率。 ④一项医院获得性肺炎患者的研究未能证明替加环素的有效性。该研究中,患者被随机分配进入替加环素组(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或对照药组。此外,患者被允许接受特定的辅助疗法。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患者亚组与对照药组相比,治愈率较低(临床可评价人群47.9%比70.1%)而死亡率较高(25/131[19.1%]比15/122[12.3%])。 ⑤特别是呼吸机相关肺炎及基线有菌血症的患者接受替加环素治疗后死亡率高于对照组,分别为9/18(50.0%)及1/13(7.7%)。 (4)胰腺炎: ①已有与替加环素给药相关的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病例的报道。对服用替加环素并出现提示急性胰腺炎的临床症状、指征或试验室检测指标异常的患者需考虑诊断为急性胰腺炎。 ②在无已知胰腺炎危险因素的患者中已有相关病例报导。患者通常在停用替加环素后症状改善。对怀疑出现胰腺炎的患者应考虑停止替加环素治疗。 (5)怀孕期使用: 妊娠妇女应用本品时可导致胎儿受到伤害。如果患者在应用替加环素期间妊娠,应该告知患者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动物研究结果提示,替加环素可透过胎盘在胎儿组织中被发现。替加环素可致胎鼠和胎兔体重减轻(合并相应的骨化延迟)、家兔死胎。 (6)牙齿发育: 在牙齿发育期间(妊娠后半期、婴儿期以及8岁以下儿童期)使用本品可导致牙齿永久性变色(黄色-灰色-棕色)。大鼠研究结果显示替加环素可致骨骼变色。因此,在牙齿发育期间,除非其它药物无效或禁忌使用,否则不应使用本品。 (7)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①几乎所有的抗生素使用中均有发生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道,包括替加环素。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到危及生命的结肠炎。抗生素治疗会改变肠道正常菌群,导致艰难梭菌的过度繁殖。艰难梭菌产生毒素A和B,这些毒素导致了CDAD的发生发展。 ②艰难梭菌高产毒菌株导致发病率和病死率的升高,用抗生素治疗这些感染常常难以治愈,故可能需要接受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该考虑有CDAD的可能。因有报道CDAD发生在抗生素使用后两个多月,故应仔细了解病史。 ③如果怀疑或确证是CDAD,正在使用的但不能直接抑制艰难梭菌的抗生素要停用。根据临床指征,适8当地补充液体、电解质和蛋白质,使用抗生素治疗艰难梭菌并且进行外科评估。 2、一般注意事项: (1)肠穿孔: ①当考虑单用本品治疗临床明显可见的肠穿孔继发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IAI)时,应该谨慎。在cIAI临床研究中(n=1642),6名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和2名接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的患者出现肠穿孔,并发生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 ②6名接受替加环素的患者APACHEⅡ评分(中位数=13)较2名接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的患者(APACHEⅡ评分为4和6)高。由于两治疗组间基线APACHEⅡ评分存在差异,且总体病例数少,此结果与治疗的关系尚未确证。 (2)四环素类药物效应: (3)替加环素在结构上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相似,可能存在相似的不良反应。此类不良反应包括:光敏感性、假性脑瘤、胰腺炎以及抑制蛋白合成作用(后者导致BUN升高、氮质血症、酸中毒和高磷酸盐血症)。和四环素类药物一样,替加环素使用中报道有胰腺炎的发生。 (4)二重感染: 与其他抗生素类制剂相似,本品的使用可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治疗期间应该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则应该采取适当措施。 (5)耐药菌的发展: 在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情况下,处方本品不仅不会使患者获益,还会增加耐药菌出现的危险性。 3、患者须知: (1)应该告知患者,包括本品在内的抗菌药物应该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不能用于治疗病毒感染(如普通感冒)。当采用本品治疗细菌感染时,应该告知患者,尽管疗程早期通常可感觉病情好转,但药物应该继续使用。遗漏给药或未完成全部治疗过程可导致: ①降低及时治疗的有效性。 ②增加细菌出现耐药的可能性,使得将来不能应用本品或其他抗菌药物治疗。 (2)腹泻是由抗生素引起的常见问题,通常在停用抗生素后中止。有时在开始接受抗生素治疗后,甚至在最后一剂抗生素后的两个月或数月,患者会有水样便和血便(有或没有胃痛和发热)。如果发生,患者应该尽快告知医生。 4、替加环素在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感染患者中的治疗经验有限。 5、本品在临床使用时请参考国外临床试验数据。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妇女 (2)致畸效应 ①妊娠妇女服用替加环素可能引起胎儿毒性。替加环素对大鼠或家兔无致畸作用。临床前安全性研究发现,14C标记的替加环素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包括胎儿骨骼结构。以AUC计算,大鼠和家兔的替加环素暴露量分别处于5倍和1倍于人每日剂量与胎鼠或胎兔体重的轻度减轻以及未成年动物骨骼异常(骨化延迟)相关。家兔暴露于等同于人类剂量的母体毒性剂量时,死胎的发生率增加。 ②尚未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关于替加环素的、足够的、对照良好的研究。本品只有在对胎儿的潜在利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 (3)哺乳期妇女: ①应用14C标记的替加环素进行动物研究,结果提示替加环素易于经泌乳大鼠的乳汁分泌。替加环素口服生物利用度有限,与此一致的是,哺乳小狗经母乳喂养获得的替加环素全身暴露量微乎其微。 ②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所以本品应用于乳母时应谨慎。 7、儿童用药: (1)18岁以下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患者。 (2)牙齿发育阶段(怀孕后半期、婴儿期和8岁前儿童期)使用治疗可能造成永久性的牙齿变色(棕黄色)。因此,不推荐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 (1)在III期临床试验共2514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65岁及以上共664名,75岁及以上共288名。这些老年患者在总体安全性或疗效上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意料之外的差异,但不能除外一些老年患者更容易出现不良事件。 (2)健康老年受试者和年轻受试者给予单剂量100mg的替加环素后,试验结果显示替加环素暴露量没有显著性差异。 9、药物过量: (1)替加环素过量尚无特殊治疗措施。 (2)单剂量静脉给予健康志愿者替加环素300mg(60min以上)可导致恶心和呕吐的发生率增加。 (3)在小鼠中进行的单剂量静脉给药毒性研究结果显示,雄性小鼠的估计半数致死量(LD50)为124mg/kg,雌性小鼠的LD50为98mg/kg。两种性别大鼠的LD50均为106mg/kg。 (4)血液透析不能显著清除替加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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