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血府逐瘀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53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主要成分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盐酸格拉司琼。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53

国药准字H200941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孕妇禁用。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忌食生冷。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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