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血府逐瘀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53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53

国药准字H200658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忌食生冷。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