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血府逐瘀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53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塞克硝唑胶囊
塞克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53

国药准字H200807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 用量: 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 (1)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2)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30mg/kg,一次1次,连服3日。 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副作用

孕妇禁用。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禁忌

成分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本品用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 2、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深色尿、白细胞减少(停药后恢复正常)。 3、罕见不良反应有眩晕、头痛、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

注意事项

忌食生冷。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 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 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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