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血府逐瘀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53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碘苷滴眼液
碘苷滴眼液
主要成分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苷。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53

国药准字H420210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可有畏光、局部充血、水肿、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也可发生过敏反应眼睑水肿。长期滴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泪点闭塞等。

注意事项

忌食生冷。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透胎盘组织。动物试验可引起兔胎仔异常及鼠染色体畸变。在人体尚未经证实。能否从乳腺分泌也缺乏资料。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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