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酸钙
葡萄糖酸钙

葡萄糖酸钙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葡萄糖酸钙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153

生产企业: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葡萄糖酸钙片/葡萄糖酸钙含片/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葡萄糖酸钙
葡萄糖酸钙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葡萄糖酸钙。

化学名称:(±)-顺式-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唑-1-甲基)-1,3-二氧戊环-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唑-3-酮分子式:C35H38Cl2N8O4分子量:705.63

生产企业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153

国药准字H20000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葡萄糖酸钙片/葡萄糖酸钙含片/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

伊曲康唑胶囊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用法用量

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次。 葡萄糖酸钙片: 口服。一次0.5g-2g,一日3次。 葡萄糖酸钙含片: 口服。含化或咀嚼后服用,成人一次0.6-0.9g,一日3次。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1、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成人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1支),需要时可重复,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1-2支),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品1g(1支),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弱可静注本品3g(3支),如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10%葡萄糖酸钙50mg。 2、小儿用于低钙血症,按25mg/kg(6.8mg钙)缓慢静注。但因刺激性较大,本品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小儿。

口服:伊曲康唑不容于水,餐前服用效果不佳,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症的患者禁用。

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氨基转移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痛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征(重症多形型红斑)。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葡萄糖酸钙片/葡萄糖酸钙含片/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

伊曲康唑胶囊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药理作用

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可致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精神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注意事项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偶遇析出,加热溶解后服用,不影响疗效。 8、静脉注射时如漏出血管外,可致注射部位皮肤发红、皮疹和疼痛,并可随后出现脱皮和组织坏死。若发现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给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利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 9、对诊断的干扰: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血消H-羟皮质醇浓度短矿升高。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 10、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 11、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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