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诺欣
(硫普罗宁注射液)
海诺欣
(硫普罗宁注射液)

海诺欣 (硫普罗宁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海诺欣 (硫普罗宁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604

生产企业: 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海诺欣
(硫普罗宁注射液)
海诺欣 (硫普罗宁注射液)
复方角菜酸酯乳膏
复方角菜酸酯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普罗宁。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聚氧乙烯二醇棕榈硬脂酸酯、饱和多糖甘油酯、二甲硅油、微晶纤维素、丙二醇、羟苯甲酯、羟苯丙酯、山梨酸钾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604

国药准字H200937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稀释于5%-1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塑料套...

副作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在硫普罗宁注射剂型上市后收集的1560例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中。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15例,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的79例(死亡1例)。其他不良反应还有皮疹、瘙痒、恶心、呕吐、发热、寒战、头晕、心慌、胸闷、颌下腺腮腺肿大、喉水肿、呼吸困难、过敏样反应等。 2、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3、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计数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 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即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6、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7、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8、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9、长期、大量应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 10、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出现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肛门直肠黏膜的保护剂和润滑剂-钛和锌的氧化物为保护粘膜的成份,有两种作用:止痒和减轻肛门和直肠黏膜的充血。-从海藻中提取的角菜酸酯可以在肛门直肠黏膜表面形成一层覆盖膜,这层膜可长时间地覆盖于黏膜表面,对有炎症的或受损的黏膜起保护作用。其润滑作用可使粪便易于排出。-利多卡因可以迅速减轻局部疼痛。毒理学研究结果显示,未发现复方角菜酸酯乳膏有全身或者局部毒性。

注意事项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以下患者慎用: (1)老年患者。 (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 (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经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小的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禁用本药。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本药可通过乳汁排泄,有使乳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故哺乳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禁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当用药过量时,短时间内可引起血压下降,呼吸加快,此时应立即停药,同时应监测生命体征并予以支持对症处理。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 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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