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人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866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口服液
人参口服液
胶体果胶铋胶囊
胶体果胶铋胶囊
主要成分

人参。

本品主要成份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唐山隆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866

国药准字H200844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旋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旋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

药理作用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修正人参口服液。3.人参口服液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人参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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