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拉米夫定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42

生产企业: 山东辰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
阿昔洛韦
阿昔洛韦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生产企业

山东辰龙药业有限公司

上药康丽(常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042

国药准字H199930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用法用量

1、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00mg,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 2、疗程: (1)对于HBeAg阳性的病人,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建议应用本品治疗至少一年,且在治疗后发生HBeAg血清转换(即HBeAg转阴、HBeAb阳性),HBVDNA转阴,ALT正常,经过连续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2)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尚未确定合适的疗程,在发生HBsAg血清转换或治疗无效(HBVDNA水平或ALT水平仍持续升高)者,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3)对于考虑出现YMDD变异的病人,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用药,必要时加强支持治疗。如果其HBVDNA和ALT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应加强随访,在密切监察下由医师视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疗法。如果经过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HBeAg血清转换,HBVDNA转阴,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4)如果治疗期间HBVDNA和ALT仍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治疗前HBeAg阳性的病人未出现HBeAg血清转换,提示治疗无效,可考虑终止治疗。对显示有肝脏组织学检查等其它临床指征的,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进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5)如果终止拉米夫定治疗,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密切随访观察(随访频率根据病人情况而定),定期检测ALT和胆红素水平、HBVDNA和HBeAg情况,以防肝炎复发。4个月后,可根据临床需要继续随访病人。 3、肾功能损伤者:由于肾清除功能下降,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服用本品后,血清拉米夫定浓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有所升高。考虑到剂量调整的准确性,拉米夫定100mg片剂禁用于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 4、肝功能损伤者:对有严重肝功能损伤者,包括晚期肝病等待接受肝移植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除非患者合并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不全不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对有中度或重度肝脏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阿昔洛韦片、阿昔洛韦咀嚼片: 口服,可直接用水送服,咀嚼片也可咀嚼后咽下,剂量如下: 1、常用剂量: (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一次200-800mg,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7-10天。 (2)生殖器疱疹: ①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一次200mg,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10天。 ②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一次200-400mg,一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一次200mg,一日3次或一次200mg,一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患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 ③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时给以及时治疗,成人一次200mg,每4小时1次,一日5次,服用5天以上。 (3)水痘:2岁以上儿童口服剂量为一次20mg/kg,一日4次,总量为一日80mg/kg。成人及体重40kg以上的儿童:一次800mg,一日4次,连服5天。 2、剂量调节: (1)急慢性肾衰患者: ①常用剂量每次200mg,每4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1.73m2,每次200mg,每4小时1次,每日5次。肌酐清除率0-10ml/min/1.73m2,每次200mg,12小时1次,每日2次。 ②常用剂量每次400m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1.73m2,每次400mg,12小时1次,每日2次。肌酐清除率0-10ml/min/1.73m2,每次200mg,12小时1次,每日2次。 ③常用剂量每次800mg,每4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5ml/min/1.73m2,每次800mg,4小时1次,每日5次。肌酐清除率10-25ml/min/1.73m2,每次800mg,每8小时1次,每日3次。肌酐清除率0-10ml/min/1.73m2,每次800mg,12小时1次,每日2次。 (2)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血液透析使血药浓度下降60%,因此病人的用药剂量应在每次的透析后予以追加调整。 (3)腹腔透析:无须在给药间期调整剂量。 阿昔洛韦乳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阿昔洛韦胶囊: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2粒),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的慢性抑制疗法,一次0.2g(1粒),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次0.2g(1粒),一日5次,共6-12个月。 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4粒),一日5次,共7-10日。 3、肾功能不全的成人患者应按下表调整剂量:生殖器疱疹起始或间歇疗法>10(0.17)0-10(0-0.17)慢性抑制疗法>10(0.17)0-10(0-0.17)带状疱疹>25(0.42)10-15(0.17-0.42)0-10(0-0.17)。 4、水痘: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4次,共5日,出现症状立即开始治疗,40kg以上儿童和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8g(4粒),一日4次,共5日。 阿昔洛韦滴眼液: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阿昔洛韦颗粒: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时1次),一疗程5-10日或遵医嘱。 注射用阿昔洛韦: 1、仅供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 2、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脉滴注,因为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 3、成人常用量: (1)重症生殖器疱疹初治,按体重一次5mg/kg(按阿昔洛韦计,下同),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或严重带状疱疹,按体重一次5-10mg/kg,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7-10日。 (3)单纯疱疹性脑炎,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10日。 (4)成人一日最高剂量按体重为30mg/kg,或按体表面积为1.5g/m2,每8小时不可超过20mg/kg。 4、小儿常用量: (1)重症生殖器疱疹的初治,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按体表面积一次250mg/m2(按阿昔洛韦计,下同),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婴儿与12岁以下小儿,按体表面积一次250mg/m2,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7日,12岁以上按成人量。 (3)单纯疱疹性脑炎,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10日。 (4)免疫缺陷者合并水痘,按体重一次10mg/kg或按体表面积一次500mg/m2,一日3次,隔8小时滴注1次,共10日。 (5)小儿最高剂量为每8小时按体表面积500mg/m2。 5、药液的配制:取本品0.5g加入10ml注射用水中,使浓度为50g/L,充分摇匀成溶液后,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至少100ml,使最后药物浓度不超过7g/L,否则易引起静脉炎。配制后的溶液应在12小时内使用。冰箱内放置会产生沉淀。 6、本品不可用含苯甲醇的稀释液稀释。

副作用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和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氨酶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也可用作预防。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药理作用

1、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事件(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后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突变的出现)。 2、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拉米夫定组和安慰剂组病人中相似。详见下表。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不适和乏力,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疼痛、恶心、呕吐和腹泻。在中国进行的2200例IV期临床研究中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口干1例,全身猩红热样皮疹1例,磷酸肌酸活性酶和血小板降低1例,重症肝炎住院1例。 3、在临床活动中的观察:在拉米夫定获准在临床使用期间发现了下列事件。由于这些事件来自一组样本量不详的人群的自愿报告,因此,不能对发生率做出估计。之所以收录这些事件,是因为这些事件的严重性、报告频率、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因果关系或所有这些因素的综合结果。 4、消化系统:胃炎。 5、内分泌和代谢:高血糖。 6、全身:无力。 7、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淋巴结病,脾肿大。 8、肝脏和胰腺:乳酸酸中毒和脂肪变性,胰腺炎,治疗结束后肝炎加重(参见警告和注意事项)。 9、过敏:过敏反应,风疹。 10、肌肉骨骼:横纹肌溶解。 11、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 12、呼吸系统:呼吸音异常/哮鸣。 13、皮肤:脱发,瘙痒,皮疹。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 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 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 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 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 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 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 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 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注意事项

1、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到目前为止,尚无拉米夫定治疗乙型肝炎合并丁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长期疗效资料。拉米夫定治疗HBeAg阴性的病人,或同时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肿瘤化疗的病人的资料有限。 4、如果HBeAg阳性的病人在血清转换前停用本品,或者因治疗效果不佳而停用药者,一些病人有可能出现肝炎加重,主要表现为HBVDNA重新出现及血清ALT升高。 5、如果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应对病人的临床情况和血清肝功能指标(ALT和胆红素水平)进行定期监测至少4个月,之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随访。对于在停止治疗后出现肝炎复发的病人重新开始拉米夫定治疗的资料尚不充分。 6、对于有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的病人,病毒复制的风险更大,预后较差。该组病人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得到确立。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研究资料用以批准拉米夫定用于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病人的治疗。据国外有关临床研究资料,合理应用拉米夫定可提高肝功能失代偿患者的近期生存率,在这些病人中,不宜停用拉米夫定。但作为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不能逆转肝脏结构终末期的改变及其并发症,因此对这些病人还应考虑其它(包括肝移植的)更有效的治疗。对于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发感染的患者,如果正在接受或打算接受拉米夫定或拉米夫定-齐多夫定合并治疗,应维持拉米夫定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推荐剂量(通常每次150mg,每日2次给药,同时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类药物合用)。对于并发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但不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如单用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肝,有出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突变的可能。 7、目前尚无贺普丁用于孕妇的资料,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 8、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关于拉米夫定对驾驶或操作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另外,对药物的药理学研究结果也不能准确预测拉米夫定对这些活动有不良影响。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在中国尚无儿童使用拉米夫定的数据。 11、老年用药:参见成人用法用量。 12、药物过量:在有限的关于人类急性服用过量药物的资料中,没有死亡发生,且患者均已康复。过量服用后未见特殊的体征和症状。虽然对此尚无相关的研究,如果发生了药物过量,要对患者进行监护,并按要求给予常规的支持性治疗。因为拉米夫定可透析清除,所以当用药过量且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时,可采取连续的血液透析进行治疗。

阿昔洛韦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蝎。肾损害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应用阿昔洛韦治疗时,需仔细观测有无肾功能衰竭征兆和症状(如少尿、无尿、血尿、腰痛、腹胀、恶心、呕吐等),并监测尿常规和肾功能变化,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用药,避免过量应用。应用阿昔洛韦治疗,应摄入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性药物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能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老年人、孕妇及儿童应慎重使用阿昔洛韦,或在监测下使用。 1、对更普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能通过胎盘,虽然动物实脸证实对胚胎无影响,但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虽未发现婴儿异常,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仍以停止授乳为宜。 11、儿童用药:儿童中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但2岁以下小儿剂量尚未确定。 12、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13、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殊解毒药。主要采用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给予充足的水以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血透有助于排泄血中的药物,对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血尿者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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