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磺胺甲噁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095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甲噁唑。

本品为缬沙坦与氢氯噻嗪复方制剂。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十二烷基硫酸钠、滑石粉。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095

国药准字H200516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g/日),以后每日按50-60mg/kg,分2次服用。

缬沙坦单药治疗的推荐剂量80mg,每天一次。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每日12.5~50mg,每日一次。为减少剂量非依赖性不良反应,通常只在单药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时才考虑联合用药。缬沙坦的不良反应通常少见,且与剂量大小无关。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主要为低钾血症,此种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其剂量非依赖性不良反应主要为胰腺炎。在缬沙坦与氢氯噻嗪联合用药过程中,需调整各药的剂量。当剂量调整满意后,可用相同剂量的本品替代联合用药。剂量调整:每粒本品含有缬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

副作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在共包括1570名病人的两项对照临床试验中,730名病人接受缬沙坦与氢氯噻嗪的联合应用,报道的不良事件如下:中枢神经系统常见(>5%):头痛(10.8%;安慰剂17.2%),眩晕。偶见(5-0.1%):乏力,抑郁。上呼吸道偶见(5-0.1%):咳嗽,鼻炎,鼻窦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鼻出血。胃肠道偶见(5-0.1%):恶心,腹泻,消化不良,腹痛。下尿道偶见(5-0.1%):尿频,尿道感染。肌肉骨骼系统偶见(5-0.1%): 手臂或腿疼痛,关节炎,肌痛,扭伤和拉伤,肌肉痉挛。其它偶见(5-0.1%): 无力,胸痛,虚弱,病毒感染,视觉障碍,结膜炎。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实验室检查在使用同产品治疗的病人中,5.8% 的病人可观察到血清钾降低超过20%,接受安慰剂的病人为3.3%。下面的不良事件与单独应用缬沙坦有关,而与本品无关。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占0.8%和0.4%。安慰剂组占0.1%。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第二和第三个三月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在人类,胎儿从妊娠的第二个三月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其肾灌注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在妊娠的第二和第三个三月期应用缬沙坦的风险增高。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循环中药物。在子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可以引起胎儿或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及与成人不同的其它不良反应。尚未确定缬沙坦是否可进入人体乳汁。哺乳期大鼠可将缬沙坦分泌入乳汁。氢氯噻嗪能通过胎盘屏障、分泌入乳汁。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妇女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关于本品在儿童中治疗应用的研究资料尚不足。老年用药:与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65岁)的缬沙坦浓度稍增高,但无临床意义。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氢氯噻嗪的稳态浓度高且系统清除率显著降低。因而接受氢氯噻嗪治疗的老年病人需要密切监测。

成分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8、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0、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