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磺胺甲噁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095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罗格列酮钠片
罗格列酮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甲噁唑。

本品主要成份是罗格列酮钠。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095

国药准字H200413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本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住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措施之一。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的保持药物疗效。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诊治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g/日),以后每日按50-60mg/kg,分2次服用。

口服,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一日一片(4m...

副作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1.轻中度水肿。文献报道用药治疗时水肿发生率为4.8%,与胰岛素合用时为15.3%。 2.贫血,发生率约为1%,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罗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3.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4.肝功能,临床试验发现轻中度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0.2%,与安慰剂组相当,并且为可逆。 5.血脂,服用本品后可观察到患者的血脂指标发生改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孕妇和可能怀孕的妇女应权衡利弊,动物(大鼠)试验表明,本品可移行入乳汁,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毋需因年龄而调整剂量。

成分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本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住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措施之一。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的保持药物疗效。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诊治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8、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0、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1.一般罗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 2.低血糖症:联合使用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3.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罗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果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本品应慎用。 5.心脏:对于NYHA标准新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肝脏:适用本品应定期检测肝功能,有活动性肝病的病人不应服用本品治疗。 7.65岁以上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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