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磺胺甲噁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095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神通特邦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
神通特邦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甲噁唑。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神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095

国药准字H20000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关节炎,软组织风湿性疼痛,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运动后损伤性疼痛,急性轻度疼痛,急性中度疼痛,手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软组织风湿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g/日),以后每日按50-60mg/kg,分2次服用。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100mg(1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1.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儿童慎用。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4.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双氯芬酸在怀孕妇女中的使用尚未研究。因此,除非对母亲的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的风险,本品禁用于妊娠期前两个月的妇女。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一样,在妊娠末三个月可能引起宫缩无力及对胎儿可能引起动脉导管早闭,故禁止使用。 2.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双氯芬酸也会少量进入乳汁,因此应避免授乳期使用本品以避免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生育能力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使用双氯芬酸钠有可能损害女性生育能力,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准备怀孕的妇女,对于难以授孕及正在进行不孕检查的妇女也应考虑停用本品

成分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关节炎,软组织风湿性疼痛,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运动后损伤性疼痛,急性轻度疼痛,急性中度疼痛,手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软组织风湿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1.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转化前列腺素。2.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三酰甘油)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3.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等。4.给大鼠口服双氯芬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8、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0、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中尿酸含量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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