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必妥 (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通用名称:可乐必妥 (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82
生产企业: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氧氟沙星。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3g-0.6g(1-2瓶),分1-2次静脉滴注。 2、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可适当增减。(塑料瓶的使用方法见说明书)
- 【药品相互作用】:
- 1、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 2、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脉滴注,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脉滴注。 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 肌酐清除率: (1)50-80ml/分,正常剂量。 (2)20-49ml/分,首剂最大剂量0.4g,以后每24小时最大剂量0.2g。 (3)10-19ml/分,首剂最大剂量0.4g,以后每48小时最大剂量0.2g。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所以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6、儿童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可用于儿童。 7、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8、药物过量: (1)喹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狂、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淤血性乳头症状)、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 (2)急救措施及解毒药: ①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 ②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③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投以安定静脉注射液。
- 【不良反应】: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最新资讯
MORE+当季热门药品
MORE+药企推荐
MORE+-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韩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产品业务涉及儿科产品、消化科产品、骨科产品、抗感染药等领域,98%的产品在国内成产,主要产品有妈咪爱、易坦静、易安平、美常安、利动、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团作为一家有着八十多年制药经验的欧洲制药集团,拥有20余种上市产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员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三大治疗领域内的高科技产品为基础,即肿瘤、内分泌、神经肌肉类疾病,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华。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药;出租办公用房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在中国业务覆盖全国300余个城市,并在华上市了五大领域的高品质的创新药物,包括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等多个领域的处方药和疫苗。多年来,辉瑞始终致力于“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组成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公司以“继承创新、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为企业发展目标,以健康人类为己任,造福社会为弘愿,始终坚持市场龙头、科技驱动的创新发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煜炜。经营范围包括制造胶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糖浆剂、擦剂、气雾剂、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