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26

生产企业: 北京圣永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盐酸米那普仑片
盐酸米那普仑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氯化钠、氯化钾、碳酸氢钠、硫酸钠(无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那普仑,其化学名称:为(士)-顺式-2-(氨甲基)-N, N-二乙基-1-苯基环丙烷基甲酰胺盐酸盐。

生产企业

北京圣永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26

国药准字H201000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适用于抑郁症患者。

用法用量

1、本品开启后直接口服。成人一般给药剂量为2000ml,总量不超过4000ml;根据患者的体重、身体状况和疾病状况等调整剂量。 2、本品以每小时约1000ml的速度服用。因快服本品时的肠道清洗效果比慢服好,服药1小时后如病人可以耐受,可适当加快给药速度至约10分钟250ml。第一次排便时间通常是在开始服药后1小时左右,在排便为透明液体时可结束给药。 3、推荐服药方法:在肠镜检查/手术前两天的早餐起服用少渣饮食,在检查前一天的晚餐进流食,检查当日早晨禁食,检查前4小时空腹给药,首次服用600-1000ml,以后每隔10-15分钟服用1次,每次250ml,直至口服完2000ml。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50mg,逐渐增至每日100mg,一日2~3次,餐后口服。遵照医嘱,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肠梗阻、胃潴留、消化道出血、肠穿孔、中毒性肠炎及中毒性巨结肠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主要出现在服用米那普仑的第一周内,可持续至第二周,随后将逐渐减弱,抑郁症状将改善。不良反应一般较温和,很少需要停止治疗。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方给药。(大鼠口服给药试验,发现药物在胎仔中的浓度与母体血液中的浓度相同。动物围产期及哺乳期给药试验发现死产率增加。)2.一般对哺乳妇女不要给药, 不得已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大鼠口服给药试验,发现乳汁中的浓度是血浆中浓度的三倍。)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表明,血中浓度上升,药物消除有延迟的趋势,故应观察患者状态同时谨慎给药。有报道低血钠、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的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老年人。

成分

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适用于抑郁症患者。

药理作用

1、本品在国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纳入本品安全性分析的受试者为119例。常见和偶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依次为恶心(14.29%)、腹胀(10.92%)、乏力(5.88%)、腹痛(4.20%)、血钾降低(3.36%)、血糖升高(0.84%)等,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2、国外同类产品常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呕吐、肛门刺激感、头痛、头晕,个别发生荨麻疹、皮炎等过敏性反应。还可出现实验室检查如ALT、AST、LDH、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尿酸等升高,检测电解质水平、白细胞计数异常。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发生休克、过敏样症状(如突然呼吸困难)、肠穿孔、低钠血症。

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事项:对于呕吐反射不健全、失去知觉或半清醒的患者以及易于反胃或误吸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如患者感觉严重腹胀或腹痛时,可减慢给药速度或暂停给药,直至症状消失。如怀疑有肠道阻塞或穿孔的情况,应暂停给药进行检查,直至排除这些情况才可继续用药。 2、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3、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4、有肠道狭窄或便秘等肠内容物潴留的患者,为避免引起肠内压升高,应确认给药前日或给药当日有排便后谨慎给药。 5、使用胰岛素或降糖药的患者,不可在检查的前日就服用本品。因服本品前后均需禁食,有引起低血糖的危险。应在检查当日完成肠道清洗并允许进食后才可使用胰岛素或降糖药。 6、口服其它药物的患者,应尽量避免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服用;因本品有肠道清洗作用,可能妨碍这些药物的吸收。 7、服用本品后约1小时开始排便,此间患者活动应方便如厕。若患者是在家中服药,需有人护理,应避免若有不良反应时本人难于应付。 8、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溶液浑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请勿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仅在权衡其利弊和用药的必要性后,方可在严格遵守医嘱的情况下给药。 10、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11、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生理功能较低,使用本品时应减慢速度,并注意监测。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警告: 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一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的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起着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的作用。抗抑郁药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但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COCD) 或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4项短期临床试验,9种抗抑郁药物,包括 愈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障碍的成年患者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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