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26

生产企业: 北京圣永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盐酸维拉帕米片
盐酸维拉帕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氯化钠、氯化钾、碳酸氢钠、硫酸钠(无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

生产企业

北京圣永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26

国药准字H440207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3.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1、本品开启后直接口服。成人一般给药剂量为2000ml,总量不超过4000ml;根据患者的体重、身体状况和疾病状况等调整剂量。 2、本品以每小时约1000ml的速度服用。因快服本品时的肠道清洗效果比慢服好,服药1小时后如病人可以耐受,可适当加快给药速度至约10分钟250ml。第一次排便时间通常是在开始服药后1小时左右,在排便为透明液体时可结束给药。 3、推荐服药方法:在肠镜检查/手术前两天的早餐起服用少渣饮食,在检查前一天的晚餐进流食,检查当日早晨禁食,检查前4小时空腹给药,首次服用600-1000ml,以后每隔10-15分钟服用1次,每次250ml,直至口服完2000ml。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1.心绞痛:一般剂量为每次2~3片(80-120mg),―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每次1片(40mg),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2.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6-8片(240-3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口服。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置为6~12片分3~4次口服。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口服:或每隔8小时口服1-2片(40-80mg)。5岁:每隔6~8小时口服2片(80mg)。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起始剂量为每次2片(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9-12片(3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1片(40mg),口服,一日三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肠梗阻、胃潴留、消化道出血、肠穿孔、中毒性肠炎及中毒性巨结肠患者禁用。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3%);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屏障,禁用于明确需要且利大于弊的危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通过乳汁分泌,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不如。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年患病人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且,并且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3.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1、本品在国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纳入本品安全性分析的受试者为119例。常见和偶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依次为恶心(14.29%)、腹胀(10.92%)、乏力(5.88%)、腹痛(4.20%)、血钾降低(3.36%)、血糖升高(0.84%)等,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2、国外同类产品常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呕吐、肛门刺激感、头痛、头晕,个别发生荨麻疹、皮炎等过敏性反应。还可出现实验室检查如ALT、AST、LDH、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尿酸等升高,检测电解质水平、白细胞计数异常。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发生休克、过敏样症状(如突然呼吸困难)、肠穿孔、低钠血症。

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事项:对于呕吐反射不健全、失去知觉或半清醒的患者以及易于反胃或误吸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如患者感觉严重腹胀或腹痛时,可减慢给药速度或暂停给药,直至症状消失。如怀疑有肠道阻塞或穿孔的情况,应暂停给药进行检查,直至排除这些情况才可继续用药。 2、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3、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4、有肠道狭窄或便秘等肠内容物潴留的患者,为避免引起肠内压升高,应确认给药前日或给药当日有排便后谨慎给药。 5、使用胰岛素或降糖药的患者,不可在检查的前日就服用本品。因服本品前后均需禁食,有引起低血糖的危险。应在检查当日完成肠道清洗并允许进食后才可使用胰岛素或降糖药。 6、口服其它药物的患者,应尽量避免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服用;因本品有肠道清洗作用,可能妨碍这些药物的吸收。 7、服用本品后约1小时开始排便,此间患者活动应方便如厕。若患者是在家中服药,需有人护理,应避免若有不良反应时本人难于应付。 8、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溶液浑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请勿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仅在权衡其利弊和用药的必要性后,方可在严格遵守医嘱的情况下给药。 10、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11、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生理功能较低,使用本品时应减慢速度,并注意监测。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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