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凯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凯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凯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933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哌酮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在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哌酮单药敏感菌与对头孢哌酮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他抗生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凯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凯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头孢哌酮和他唑巴坦。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933

国药准字H109702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哌酮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在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哌酮单药敏感菌与对头孢哌酮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他抗生素。

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球孢子菌病。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先用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适量(5-10ml)溶解,然后再加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50-250ml稀释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每次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疗程一般7-10天(重症感染可以适当延长)。 2、成人用量:每次2g,每8小时或12小时静脉滴注1次。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肝消除率<30ml/min),每12小时他唑巴坦的剂量应不超过0.5g。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表1所述(见说明书表格) 小儿 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可见头晕、头痛。 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老年用药: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哌酮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在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哌酮单药敏感菌与对头孢哌酮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他抗生素。

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球孢子菌病。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药理作用

通常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停药后,不良反应会消失。 1、胃肠道:与使用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最常见是稀便、腹泻,其次是恶心和呕吐。 2、皮肤反应: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斑丘疹、荨麻疹、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 3、血液:长期使用本品有导致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酶原活力降低,可见于个别病例,出血现象罕见,可用维生素K预防和控制。 4、实验室异常现象:少数病例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胆红素一过性增高。 5、其他不良反应:偶有出现头痛、寒战发烧、输注部位疼痛和静脉炎。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及β-内酰胺酶抑制剂类药物有无过敏史。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慎用。治疗中,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严重过敏反应者,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急救,给氧,静注皮质激素类药物。 2、本品为钠盐,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对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剂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钾血症的可能。 3、肝、肾功能减退及严重胆道梗阻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调整用药剂量与给药间期,并应监测血药浓度。 4、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血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应用维生素K1可防止出血现象的发生。 5、在使用本品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检查患者肝、肾、血液等系统功能。 6、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应避免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也应避免如鼻饲等胃肠外给予含酒精成份的高营养制剂。 7、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变化。 8、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0、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必须使用时应权衡利弊。 11、老年用药:老年人呈生理性的肝、肾功能减退,因此应慎用本品并需调整剂量。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xxx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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