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曲肽注射液
复方曲肽注射液

复方曲肽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曲肽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577

生产企业: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曲肽注射液
复方曲肽注射液
获平
(替米沙坦胶囊)
获平 (替米沙坦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生产企业

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577

国药准字H200509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药理作用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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