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80003

生产企业: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金扶宁 (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80003

国药准字H109601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常规清创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再将适量本品均匀涂于患处。如需包扎,仅需在直接接触创面的消毒纱布内层上均匀地涂布适量本品,即可常规包扎。用量视创面大小而定,推荐剂量为100cm2创面面积/支,每日一次,疗程7-28天。目前尚没有面积在100cm2以上创面的临床应用经验。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副作用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深Ⅱ度烧伤创面。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偶见局部红肿、疼痛等过敏反应,停药后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无菌包装,可作为手术室用药。 2、没有感染创面使用经验,伴有严重感染的创面需同时应用抗生素治疗或停用本品。 3、使用本品前洁净双手;操作时避免污染;用毕即时旋紧管口。 4、本品应2-8℃冷藏保存,不可冷冻保存。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打开包装后,需在7天内用完。 5、请置于儿童不可及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意外大量口服,请及时就医。 6、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请立即停用本品,并及时就医。 7、本品没有在100cm2以上烧伤创面的使用经验。 8、四环素过敏史者不得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儿童用药:没有在18岁以下儿童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1、老年用药:没有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进行本品安全有效性研究。 12、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临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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