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石斛夜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86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奇米高
奇米高
主要成分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人参、山药、茯苓、肉苁蓉、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

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6

国药准字H200100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艾滋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艾滋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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