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石斛夜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86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主要成分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人参、山药、茯苓、肉苁蓉、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精氨酸。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6

国药准字H200805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本品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溶解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歇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本品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静脉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血钾症。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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