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托吡卡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33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主要成分

托吡卡胺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133

国药准字Z109400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法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副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孕妇慎服。

禁忌

成分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药理作用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暂无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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