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野菊花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92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珍珠层粉
珍珠层粉
主要成分

野菊花。

本品为珍珠壳内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92

国药准字Z450219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安神,清热,解毒,制酸。用于神经衰弱,咽喉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外治口舌肿痛。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外用涂敷患处。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安神,清热,解毒,制酸。用于神经衰弱,咽喉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外治口舌肿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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