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烟酸肌醇酯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595

生产企业: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烟酸肌醇酯片
烟酸肌醇酯片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烟酸肌醇酯。【成份】化学名: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分子式:C42H30N6O12分子量:810.73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1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三乙醇胺、纯化水。

生产企业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595

国药准字H201032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用于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用于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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