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拉西坦注射液
通用名称:吡拉西坦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564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脑血管病、脑功能障碍、儿童智能发育迟缓、脑外伤、中毒性脑病、记忆减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辅料: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小诺霉素 |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64 |
国药准字H3102054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血管病、脑功能障碍、儿童智能发育迟缓、脑外伤、中毒性脑病、记忆减退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腔及外伤感染,败血症 |
|
|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每次1g,一日2~3次。静脉注射:每次4~6g,一日2次。静脉滴注:每次4~8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使用。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肌内注射:一次60~80mg,必要时可用至120mg,一日2~3次;静脉滴注:一次6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恒速滴注,于1小时滴完。小儿按体重3~4mg/kg,分2~3次给药。 |
|
|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2.肾衰竭者禁用。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进入胎儿脐带和羊水中,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二分之一,故孕妇禁用。2.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15%,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量使用。高龄患者禁用本品。 |
|
| 成分 |
脑血管病、脑功能障碍、儿童智能发育迟缓、脑外伤、中毒性脑病、记忆减退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腔及外伤感染,败血症 |
|
|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用药剂量直接相关。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使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氨基转移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5.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 |
|
最新资讯
MORE+当季热门药品
MORE+药企推荐
MORE+-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韩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产品业务涉及儿科产品、消化科产品、骨科产品、抗感染药等领域,98%的产品在国内成产,主要产品有妈咪爱、易坦静、易安平、美常安、利动、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团作为一家有着八十多年制药经验的欧洲制药集团,拥有20余种上市产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员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三大治疗领域内的高科技产品为基础,即肿瘤、内分泌、神经肌肉类疾病,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华。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药;出租办公用房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在中国业务覆盖全国300余个城市,并在华上市了五大领域的高品质的创新药物,包括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等多个领域的处方药和疫苗。多年来,辉瑞始终致力于“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组成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公司以“继承创新、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为企业发展目标,以健康人类为己任,造福社会为弘愿,始终坚持市场龙头、科技驱动的创新发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煜炜。经营范围包括制造胶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糖浆剂、擦剂、气雾剂、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