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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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复方铝酸铋颗粒
复方铝酸铋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粉10毫克。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H109503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胃灼热、反酸、上腹疼痛。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胃灼热、反酸、上腹疼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与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1~2片,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复方铝酸铋颗粒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应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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