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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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肚痛丸
肚痛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豆蔻、干姜砂仁、荜茇、厚朴(姜制)、罂粟壳、肉桂、枳实(麸砂)、木香、乌药。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420205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消化不良、胃肠气胀、腹痛腹泻、胃寒呕吐、食欲不振、便秘、胃脘胀痛。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60粒,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消化不良、胃肠气胀、腹痛腹泻、胃寒呕吐、食欲不振、便秘、胃脘胀痛。

药理作用

  温中散寒,理气止痛。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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