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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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胃药胶囊
胃药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延胡索(醋制)、枯矾、海螵蛸(漂)、鸡蛋壳(炒)、青木香、珍珠母(煅)。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320203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胃炎、胃溃疡、胃酸过多、胃痛、胃胀、消化不良、胃痉挛。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胃炎、胃溃疡、胃酸过多、胃痛、胃胀、消化不良、胃痉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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