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780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主要成分

布洛芬。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白砂糖、羧甲基纤维素。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80

国药准字H199990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小儿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其他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服药后有微汗、皮疹、头痛及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消化不良,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加重溃疡的报道。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药理作用

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2.连续使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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