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375

生产企业: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头孢特仑新戊酯胶囊
头孢特仑新戊酯胶囊
主要成分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特仑新戊酯。

生产企业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375

国药准字H2010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和感染;2.肾盂肾炎、膀胱炎;3.淋菌性尿道炎;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5.中耳炎、副鼻窦炎;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用法用量

放入口腔内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饮水,不需咀嚼;也可放于水中分散后口服饮用,每次1-2片,每日3次。

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肾盂确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和感染;2.肾盂肾炎、膀胱炎;3.淋菌性尿道炎;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5.中耳炎、副鼻窦炎;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药理作用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下列情况须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   5.老年患者;   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1.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2.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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