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301

生产企业: 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特灵眼药
特灵眼药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磞砂、琥珀、珊瑚、海螵峭、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生产企业

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金牛远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301

国药准字Z130217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睑板腺炎、麦粒肿、干眼症、角膜损伤、眼部疲劳。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眼睑炎、泪囊炎、睑板腺炎、麦粒肿、干眼症、角膜损伤、眼部疲劳。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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