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3028
生产企业: 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希刻劳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Amoxicillin)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颅防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抱克洛治疗量。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鼻窦炎 淋球菌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活性成份:枸橼酸托法替布。 化学名称:(3R,4R)-4-甲基-3-(甲基-7H-吡咯并[2,3-d]嘧啶-4-基氨基)-β-氧代-1-哌啶丙腈枸橼酸盐 分子式:C16H20N6O·C6H8O7 分子量:504.5 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含乳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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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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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028 |
国药准字H2021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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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希刻劳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Amoxicillin)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颅防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抱克洛治疗量。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鼻窦炎 淋球菌性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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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希刻劳均由口服。 成人:成人常用剂量是0.25g。每8小时一次。支气管炎和肺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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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与头抱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有: 过敏反应:根据报道,约占病人的1.5%,包括荨麻疹样皮疹(1/100)。瘙痒、荨麻疹和库姆斯试验阳性,发生率均在1/200以下。 曾有报道,使用头孢克洛会发生血清病样反应。这种反应的特点是出现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它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与淋巴结病和蛋白尿有关,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的迹象。人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样反应似乎是由于过敏,常常发生于头抱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正在进入第二疗程时。据报道,儿童比成年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总发生率在一次集中试验200例中有1例(0.5%),在总的临床试验8,346例中有2例(0.024%)[在各次临床试验中儿童的发生率为0.055%,在副作用的自动报告38,000例中有1例(0.003%)]。在治疗开始后几天出现的体征和综合症,停止治疗后几天消退。这类反应偶尔会导致病人住院,但住院时间通常很短(根据上市后监测研究,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在这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入院时其综合症从轻微至严重不等,儿童中严重反应发生率较大。抗组胺剂和糖皮质激素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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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多次的生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12倍,对白鼬的研究剂量为人最大用量的三倍。结果表明没有头孢克洛损害生育力或危及胎儿L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尚无适当的、很好对照的临床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并不能永远预言人体的反应,所以除非急需,孕期是不宜使用本品的。 分娩:头孢克洛对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 哺乳母亲:哺乳妇女一次口服500mg后,在母乳中测出少量的头孢克洛,在服后2、3、4和5小时的平均水平分别是0.18,0.20、0.21和0.16mg/L,在第1小时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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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希刻劳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Amoxicillin)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颅防α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抱克洛治疗量。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鼻窦炎 淋球菌性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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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体外试验表明.头孢菌素对细菌的作用,在于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体外研究表明下列细菌大多数对头孢克洛敏感,但是对在“适应症”以外的感染的临床疗效尚不清楚。 革兰氏阳性需氧菌: 葡萄球菌,包括凝固酶阳性,凝固酶阴性和产青霉素酶菌株(用体外试验法)。头孢克洛和甲氧苯青霉素之间显示有交叉耐药。 肺炎球菌 化脓性链球菌 革兰氏阴性需氧菌: 分岐枸椽酸菌 埃希氏大肠杆菌 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生β内酰胺酶,对氨苄青霉(ampicillin)有耐药性的菌株。 克雷白氏菌属 卡他莫拉氏菌(布兰汉氏球菌) 淋病双球菌 奇异变形杆菌 厌氧菌: 拟类杆菌属(脆弱拟杆菌除外) 黑色消化球菌 消化链球菌属 痤疮丙酸杆菌 注意:假单胞菌属;醋酸钙不动杆菌;多数肠球菌;肠杆菌属;摩氏摩根菌;雷氏变形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对氨苄青霉素耐药的流感嗜血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和沙雷菌属对头孢克洛耐药。 注:对甲氧苯青霉素有耐药性的葡萄球菌以及大多数肠球菌菌株[粪肠球菌(以前称“粪链球菌”)和屎肠球菌(以前称“屎链球菌”)]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有耐药性。头孢克洛对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雷极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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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一般注意事项:长期使用头孢克洛,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因此,对病人细心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措施。 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有报道,在使用头孢克洛治疗时,发现库姆斯试验呈直接阳性。必须认识到,例如在血液学研究或在输血的交叉配血过程中(当进行抗球蛋白试验时)或对其母亲在分娩前服过头孢菌素的新生儿进行库姆斯氏试验,库姆斯氏试验呈阳性可能与药物有关。 存在严重道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受损病人,剂量通常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头孢克洛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实验室研究。 对于有胃肠道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使用抗生素(包括头孢菌素)要慎重。 警告: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它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它药物过敏。如果本品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病人,要加以注意,因为文献清楚地报道在B内酰胺类抗生索中会产生交叉过敏(包括过敏反应)。 如果发生对 |
据国外文献报道:严重感染在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曾报道过细菌、分枝杆菌、侵袭性真菌、病毒或其他机会致病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偶有致死性感染。随托法替布报告的最常见严重感染包括肺炎、蜂窝组织炎、带状疱疹、泌尿道感染、憩室炎和阑尾炎。在机会性感染中,随托法替布报告的有结核和其他分枝杆菌感染、隐球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食道念珠菌感染、肺囊虫病、多发性皮肤带状疱疹、巨细胞病毒感染、BK病毒感染以及李氏杆菌病。有些患者表现为播散性感染,而非局部性疾病,并且往往同时服用了免疫抑制剂,如甲氨蝶呤或皮质类固醇。也可能发生临床研究中没有报道的其他严重感染(例如,球孢子菌病)。避免在严重活动性感染患者,包括局部感染患者中开始托法替布用药。在以下患者中开始托法替布用药之前应该考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曾有结核病接触史●具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曾在结核病或分枝杆菌流行地区居住或旅游●患有可能使其易于受感染的基础病症使用托法替布治疗期间和之后应该密切监测所有患者是否出现发生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机会性感染或脓毒症,应该中断托法替布给药。使用托法替布治疗期间发生新发感染的患者应该进行适用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及时和完整的诊断性检测;应该开始适当的抗菌治疗,并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也建议有慢性肺部疾病史或患有间质性肺疾病的患者慎用,因为这些患者更容易发生感染。感染风险可能随着淋巴细胞减少程度的增加而增加,在评估个体患者感染风险时应考虑淋巴细胞计数。针对淋巴细胞减少症,建议根据[用法用量]项下淋巴细胞计数标准停药和进行监测。结核病开始托法替布给药之前以及给药期间,应该根据适用的指南,对患者进行潜伏性或活动性感染的评价和检测。在具有潜伏性或活动性结核病既往病史的患者中开始进行托法替布给药之前,还应该考虑进行抗结核治疗,在这些患者中,不能确认一个充分疗程,并且虽然患者的潜伏性结核病检测结果呈阴性,但仍存在结核病感染的风险因素。建议咨询结核病治疗专科医生,以便帮助决定针对某一患者个体开始抗结核治疗是否适当。应该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结核病的症状和体征,包括开始治疗前潜伏性结核感染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患者。在托法替布给药之前,应该使用标准的抗分枝杆菌疗法对潜伏性结核病患者进行治疗。病毒再激活在托法替布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了病毒再激活现象,包括疱疹病毒再激活病例(如带状疱疹)。在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患者中已报告乙型肝炎再激活的上市后病例。尚未明确托法替布对慢性病毒性肝炎再激活的影响。临床试验中排除了乙型或丙型肝炎筛查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托法替布治疗之前,应根据临床指导原则进行病毒性肝炎筛查。在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患者中,带状疱疹风险会升高,且在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日本和韩国患者中风险似乎更高。恶性肿瘤及淋巴增生性疾病在患有获得成功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之外的某种已知恶性肿瘤的患者中开始治疗之前或者考虑在发生恶性肿瘤的患者中继续进行托法替布治疗时,要考虑托法替布治疗的风险和获益。在托法替布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了恶性肿瘤(见不良反应)。在七项类风湿关节炎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前12个月药物暴露期间,在接受托法替布联用或不联用DMARD治疗的3328例患者中,诊断出了11例实体癌和1例淋巴瘤,相比之下,安慰剂联用或不联用DMARD治疗的809例患者中的实体癌和淋巴瘤病例均为0。在使用托法替布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长期扩展研究中也观察到了淋巴瘤和实体癌。2期B阶段,在首次进行肾移植的患者中展开了对照型剂量范围研究,所有患者都接受了巴利昔单抗诱导治疗、高剂量皮质激素以及霉酚酸类药品,在218例使用托法替布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5例(2.3%)EB病毒相关性移植后淋巴增生性疾病,而111例环孢霉素治疗组患者中为0例。在临床研究和上市后中观察到其他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黑色素瘤、前列腺癌和胰腺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在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患者中已有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的报告。建议对皮肤癌风险增高的患者进行定期的皮肤检查。血栓形成在接受托法替布和其他Janus激酶(JAK)抑制剂(用于治疗炎症状态)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血栓形成(包括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和动脉血栓形成)。在一项正在进行的大型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观察到,具有至少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50岁及以上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接受托法替布10mg每天两次治疗,观察到这些事件的发生率高于接受托法替布5mg每天两次或TNF阻断剂治疗的患者。大多数这些事件为严重,部分导致死亡(见注意事项)。托法替布10mg每天两次不应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立即评估有血栓形成症状的患者,并在出现血栓形成症状的患者中停用托法替布。应避免将托法替布用于血栓形成风险可能增加的患者。胃肠道穿孔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进行的托法替布临床研究中已报道了胃肠道穿孔事件,但JAK抑制作用在这些事件中所起的作用不明。在这些研究中,许多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正在接受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背景治疗。胃肠道穿孔风险可能增加的患者(例如,具有憩室炎病史或正在接受NSAID的患者)应该慎用托法替布。应该对新发腹部症状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价,以便及早识别胃肠道穿孔(见不良反应)。超敏反应在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可能反映药物性超敏反应的血管性水肿和荨麻疹等反应。部分为严重事件。如果发生严重超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托法替布,同时评估可能的诱因或引起反应的原因(见不良反应)。实验室检查异常淋巴细胞异常在12个月的治疗期间,在药物暴露一个月时,出现托法替布治疗相关性初始淋巴细胞增多,随后逐渐下降,平均绝对淋巴细胞计数大约比基线低10%。淋巴细胞计数低于500细胞/mm3时引起严重感染的发生率增加。避免在淋巴细胞计数低(即低于500细胞/mm3)的患者中开始托法替布治疗。在发生确定性淋巴细胞绝对计数低于500细胞/mm3的患者中,不建议使用托法替布治疗。在基线时以及之后每3个月对淋巴细胞计数监测一次。基于淋巴细胞计数建议的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与安慰剂相比,托法替布治疗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低于2000细胞/mm3)的发生率增加有关。避免在中性粒细胞计数低(即ANC低于1000细胞/mm3)的患者中开始托法替布治疗。对于出现ANC持续处于500-1000细胞/mm3的患者,中断托法替布给药直至ANC大于或等于1000细胞/mm3。在出现ANC小于500细胞/mm3的患者中,不推荐使用托法替布治疗。在基线时以及治疗4-8周后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此后每3个月监测一次。基于ANC结果建议的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贫血避免在血红蛋白水平低(即低于9g/dL)的患者中开始托法替布治疗。在治疗时出现血红蛋白水平低于8g/dL或血红蛋白水平降幅大于2g/dL的患者中,应该中断托法替布治疗。在基线时以及治疗4-8周后监测血红蛋白,此后每3个月监测一次。基于血红蛋白结果建议的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肝酶升高与安慰剂组相比,托法替布治疗与肝酶升高的发生率上升有关。这些异常大多数出现于使用DMARD(主要是甲氨蝶呤)为背景治疗的研究项目中。建议对肝功能检查项目进行常规监测,迅速调查肝酶升高的原因,以识别潜在的药物性肝损伤病例。如果怀疑出现药物性肝损伤,则应中断托法替布给药直至排除此诊断结果。血脂升高托法替布治疗与血脂参数的升高呈剂量依赖性,包括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LDL)胆固醇和高密度脂蛋白(HDL)胆固醇。一般在6周内观察到最大影响。LDL/HDL胆固醇比值无临床相关变化。这些血脂参数升高对心血管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影响尚未确定。应该在开始托法替布治疗约4-8周后进行血脂参数的评估。根据临床指导原则对患者进行高脂血症管理。疫苗接种避免活疫苗接种与托法替布给药同时进行。活疫苗接种和托法替布治疗开始之间的间隔应符合目前关于免疫抑制药物的疫苗接种指南。一例患者在接种减毒活疫苗(Zostavax)16天后,开始托法替布(5mg,每天两次)治疗2天后发生了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疫苗株感染。该患者未接触过水痘病毒,因为该患者在基线检查时没有既往水痘感染史和没有抗水痘抗体。患者在停用托法替布并使用标准剂量的抗病毒药物治疗后恢复。在开始托法替布治疗之前,要依照现行的免疫指导原则进行免疫接种。糖尿病患者用药由于糖尿病患者人群中的感染发生率通常较高,因此治疗糖尿病患者时应谨慎。肾功能损伤中度和重度损伤与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肾功能正常患者相比,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中度和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托法替布血药浓度更高。因此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建议调整托法替布剂量(见用法用量)。轻度损伤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肝功能损伤重度损伤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托法替布;因此,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托法替布。中度损伤与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接受托法替布治疗的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托法替布血药浓度更高(见药代动力学)。升高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增加某些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在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建议调整托法替布剂量(见用法用量)。轻度损伤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要调整托法替布的剂量。乙型或丙型肝炎血清学尚未在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血清学检查结果呈阳性的患者中研究托法替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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