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3330

生产企业: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咳感康口服液
咳感康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柴胡、葛根、金银花、麻黄、黄芩、连翘、青蒿、杏仁水、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脂。

生产企业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330

国药准字Z200251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用法用量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孕妇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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