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氯芬酸肠溶片
通用名称:醋氯芬酸肠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272
生产企业: 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氯芬酸。 化学名称: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酰氧基乙酸。 分子式:C16H13Cl2NO4 分子量:354.19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 |
|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PfizerItaliaSrl.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72 |
H2011006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抗炎、抗过敏、抗免疫、抗休克、抗肿瘤、血液疾病、皮肤疾病、内分泌疾病、风湿性疾病、胶原性疾病、重症肌无力、过敏性疾病、眼科疾病。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肠溶衣片,应吞服,亦可与食物同服。 成人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200毫克(4片... |
|
|
| 副作用 |
根据文献报道,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消化不良(7.5%)、腹痛(6.2%)、恶心和腹泻。 1.常见不良反应(大于百分之一):主要有胃肠道系统失调,恶心、腹泻、腹痛、消化不良;肝胆方面:转氨酶升高。 2.偶见不良反应(百分之一至千分之一之间):一般为头晕;胃肠道方面有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皮肤方面有瘙痒、皮疹和皮炎;代谢和营养方面有: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罕见(小于千分之一):一般症状有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症状、体重增加;血液方面有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心血管方面有: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中枢神经系统方面有感觉障碍、震颤;胃肠道系统障碍方面有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皮肤方面有湿疹;代谢和营养方面有碱性磷酸酯酶升高、高钾血症;精神病学方面有抑郁、多梦、嗜睡、失眠;眼睛方面有视觉异常;其它有味觉错乱、脉管炎。 此外,如其它非甾体消炎镇痛药一样,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粘膜的超敏反应。 |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抗炎药可能会阻滞子宫收缩和延迟分娩。它们可能引起宫内动脉导管收缩和闭锁,导致新生儿肺动脉离压和呼吸功能不全。抗炎药也可能降低胎儿血小板功能和抑制胎儿肾功能,从而引起羊水过少和新生儿无尿症。故孕妇在妊娠后三个月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到母乳中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医生认为必要。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一般无需降低剂量,但需注意以下情况: 老年患者一般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应慎用。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期症状或明显 |
|
|
| 成分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抗炎、抗过敏、抗免疫、抗休克、抗肿瘤、血液疾病、皮肤疾病、内分泌疾病、风湿性疾病、胶原性疾病、重症肌无力、过敏性疾病、眼科疾病。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可能主要是通过抑制环加氧酶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 2.毒理研究: (1)重复给药毒性:Wistar大鼠连续经口给药1个月,剂量15.50和100毫克/kg/日。结果仅100毫克/kg/日组出现动物死亡,并伴有大便潜血,组织病理学检查可见该组动物出现胃或肠道粘膜刺激反应。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类似的是,试验动物对本品的耐受性较差。另外,动物与人的药代动力学差异导致其潜在毒性难以判断。但在大鼠(能将醋氯芬酸代谢为双氯芬酸)和猴(有一部分为未代谢的原型药)最大耐受剂量下给药的毒理试验结果显示,本品未见有非甾体类抗炎药常见毒性以外的其它毒性作用。 (2)遗传毒性:本品遗传毒性试验结果阴性。 (3)生殖毒性:据报道,抗炎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的作用可能导致严重的胚胎毒性,能抑制子宫收缩,从而导致分娩延迟。可引起子宫内胎儿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导致新生儿肺动脉高压和呼吸功能不全。抗炎药还能抑制胎儿血小板功能并影响其肾功能,导致羊水过少和新生儿无尿症。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禁止使用抗炎药。但有文献报道,在妊娠的中、早期本品同样会影响 |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 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 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 |
特殊危险人群:对属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近可能缩短疗程。-儿童: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生长,这种治疗只可用于非常严重的病情。隔日疗法通常可避免或减少这一副作用。-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心脏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见用法用量)。在控制病情方面,应采用尽可能低的剂量。当可以降低剂量时,应逐渐减少。长期治疗的中断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的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抑郁。-服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异常的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缺乏抗体反应的可能性。-甲泼尼龙片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性结核病,这时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密切观察以防疾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药物预防治疗。-关于皮质类固醇治疗是否会导致消化道溃疡尚未达成共识,但服用糖皮质激素会掩盖溃疡的症状,使穿孔或出血在未感到明显疼痛时就出现。-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宿主的抑抗力从而导致对真菌、细菌和病毒的易感性增加。-逐渐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服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分和/或盐皮质激素。-若有下列情况应慎用皮质类固醇:可能立即穿孔的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脓肿或其它化脓性感染;憩室炎;刚行肠吻合术;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或潜伏期;肾功能不良;高血压;骨质疏松;重症肌无力。-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所以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和每天给药还是间隔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皮质类固醇治疗只有在参照人体生物检验报告和参数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使用(例如,皮下实验,甲状腺激素水平)-无证据表明皮质类固醇会致癌、致突变和抑制生育能力。能否驾驶和操作其它机器尽管视力障碍属极少见的不良反应,但仍建议患者小心驾驶和操作其它机器。--运动员慎用。 |
|
最新资讯
MORE+当季热门药品
MORE+药企推荐
MORE+-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韩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产品业务涉及儿科产品、消化科产品、骨科产品、抗感染药等领域,98%的产品在国内成产,主要产品有妈咪爱、易坦静、易安平、美常安、利动、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团作为一家有着八十多年制药经验的欧洲制药集团,拥有20余种上市产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员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三大治疗领域内的高科技产品为基础,即肿瘤、内分泌、神经肌肉类疾病,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华。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药;出租办公用房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在中国业务覆盖全国300余个城市,并在华上市了五大领域的高品质的创新药物,包括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等多个领域的处方药和疫苗。多年来,辉瑞始终致力于“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组成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公司以“继承创新、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为企业发展目标,以健康人类为己任,造福社会为弘愿,始终坚持市场龙头、科技驱动的创新发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煜炜。经营范围包括制造胶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糖浆剂、擦剂、气雾剂、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