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环酯红霉素胶囊
环酯红霉素胶囊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主要成份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H200804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 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丹毒、蜂窝组织炎、疖肿等; 3.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4. 耳鼻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5. 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 6. 其他感染:如牙周炎、口腔炎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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