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扑感片
扑感片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地胆草、苍耳草、山葡萄、紫苏油、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Z440211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高空作业者、驾驶员、机械操作者工作者禁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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