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四黄泻火片
四黄泻火片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相当于黄芩苷.、).、人工牛黄、大黄、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淀粉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Z200263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主治肺胃火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出血、便秘、尿黄。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主治肺胃火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出血、便秘、尿黄。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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