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清凉油
清凉油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薄荷脑、薄荷素油、樟脑、桉油、丁香油、肉桂油、樟脑油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Z200267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头痛、头晕、感冒、中暑、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关节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搽于头部太阳穴或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头痛、头晕、感冒、中暑、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关节痛。

药理作用

本品为内科中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孕妇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