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
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

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859

生产企业: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
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主要成分

过氧化氢。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生产企业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859

国药准字H200839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法用量

清洁伤口,3%溶液。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本品遇光、热易分解变质。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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