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川贝口服液
熊胆川贝口服液

熊胆川贝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熊胆川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700

生产企业: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熊胆川贝口服液
熊胆川贝口服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主要成分

熊胆、川贝母、杏仁

氢溴酸右美沙芬

生产企业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700

国药准字H200666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口服。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儿童每日按1mg/kg体重,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恶心、胃部不适、皮疹等轻微反应,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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