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青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67

生产企业: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青果颗粒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9毫克,氯化钾0.14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等。

生产企业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67

国药准字H200658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眼部疲劳、角膜损伤、眼部手术后护理。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眼部疲劳、角膜损伤、眼部手术后护理。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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