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43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化学名:[→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43

国药准字H201036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0.45%)、眼刺激感(0.36%)、结膜充血(0.24%)、眼睑炎(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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