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43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乙酰唑胺片
乙酰唑胺片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乙酰唑胺。 化学名称:N-[5-(氨磺酰基)-1,3,4-噻二唑-2-基]乙酰胺。 分子式:C4H6N4O3S2 分子量:222.25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43

国药准字H110201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降低眼压、青光眼、脑水肿、脑瘤、脑外伤、脑出血、脑膜炎、颅内压增高、急性高山病、心力衰竭、水肿、癫痫、偏头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降低眼压、青光眼、脑水肿、脑瘤、脑外伤、脑出血、脑膜炎、颅内压增高、急性高山病、心力衰竭、水肿、癫痫、偏头痛。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⒈询问病人有否磺胺过敏史,不能耐受磺胺类药物或其他磺胺衍生物利尿药的患者,也不能耐受本品。⒉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⒊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因本品可增高血糖及尿糖浓度,故糖尿病患者应慎用;②酸中毒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⒋对诊断的干扰:①尿17-羟类固醇测定,因干扰Glenn—Nelson法的吸收,可产生假阳性结果;②尿蛋白测定,由于尿碱化,可造成如溴酚蓝试验等一些假阳性结果;③血氨浓度、血清胆红素、尿胆素元浓度都可以增高;④血糖浓度、尿糖浓度均可增高,非糖尿病者不受影响;⑤血浆氯化物的浓度可以增高,血清钾的浓度可以降低。⒌随访检查:急性青光眼及青光眼急性发作时,每日应测眼压,慢性期应定期测量眼压,并定期检查视力、视野。眼压控制后应根据青光眼类型、前房角改变及眼压描记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及选择适宜的抗青光眼手术。需延期施行抗青光眼手术的病人,较长期使用本品,除应加服钾盐外,在治疗前还需有24小时眼压、视力、视野、血压、血象及尿常规等记录,以便在治疗过程中评价疗效及发现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根据病情调整药量。⒍某些不能耐受乙酰唑胺不良反应或久服无效者,可改用其他碳酸酐酶抑制剂,如双氯非那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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